台安县第三初级中学等5所学校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合同
需方: 台安县教育局
供方: 辽宁润德科技有限公司
供需双方于2023-11-02签订的《 台安县第三初级中学等5所学校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采购合同),合同编号 JH23-210321-00104-001-0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变更支付条款 进行部分变更,特定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变更内容
原合同条款:
按月拨付,以县财政实际拨付时间为准。
现调整为:
以财政实际拨付时间为准。
二、补充事宜
以财政实际拨付时间为准。
本协议与原合同内容有冲突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没有涉及的内容按照原合同执行。供需双方承诺均已知晓合同内容以及本次补充协议内容,并承诺为此承各自的义务和相关法律责任。
三、协议生效
本补充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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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方(公章): 台安县教育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2026-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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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方(公章):
辽宁润德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2026-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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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7bid.cn/view/105/KDkQR6ABni4p5U9XF3cY.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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