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中心年度大气综合观测站运维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
需方: 辽****中心
供方: 宁波博之越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供需双方于2025-07-30签订的《 辽****中心年度大气综合观测站运维服务采购项目合同》(以下简称采购合同),合同编号 JH26-210000-08526-001-00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按合同约定,第二次验收发生扣款,合同金额改变 进行部分变更,特定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变更内容
原合同条款:
无
现调整为:
无
二、补充事宜
按照《2025年度大气综合观测站运维服务采购项目合同》约定,在线离子色谱仪、元素碳/有机碳分析仪、负氧离子监测仪、空气中汞测定仪、PAN自动分析仪、低沸点、高沸点臭氧前驱体分析仪和碳氢化合物监测仪等8台设备在本次运维期内停运,故扣除143808元;PM2s颗粒物分析仪、NOy分析仪和氨气分析仪因设备更换在本次运维期内停运,扣除26282元。共计扣除运维费170090元,实际支付半年度运维费1478410元。
本协议与原合同内容有冲突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没有涉及的内容按照原合同执行。供需双方承诺均已知晓合同内容以及本次补充协议内容,并承诺为此承各自的义务和相关法律责任。
三、协议生效
本补充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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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方(公章): 辽****中心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2026-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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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方(公章):
宁波博之越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2026-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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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7bid.cn/view/105/RgjwiKABLRKCxEZfwbV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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