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Y0114G260808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木兰县2026年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已由木兰县人民政府以关于《木兰县2026年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的批复》、木政发【2026】5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木****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省级2026年常态化帮扶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及县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木兰县2026年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监理
2.2建设内容:****路****.095公里(3-4米宽)项目;****路****.079公里(4米宽)项目;柳河镇****路****.183公里(3-4米宽)项目;****路****.751公里(3-3.5米宽)项目、****路****.897公里(3.5-4米宽)项目、****路****.934公里(3-4米宽)项目;柳河镇临江村东、****路****.712公里(3-4米宽)项目、****路****.503公里(3-4米宽)项目;柳河镇文雅村懂家屯、****路****.839公里(4米宽)项目、柳河镇文雅村副业队、****路****.114公里(3.5-4米宽)项目;吉兴乡永胜村豆粕饲料加工厂配套设施项目;利东镇三胜村山泉水厂设备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以各标段工程量清单为准)。
2.3建设地点:木兰县境内;
2.4招标范围:全过程监理服务及缺陷责任内的监理服务工作;
2.5监理服务期限: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9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31日,总工期:107日历天,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期12个月。(注:上述计划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合同签订计划开、竣工日期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关条款约定)。
2.6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2.7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本项目招标控制价:24.2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且符合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要求;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6年 05 月-2026 年 07 月)期间企业为其连续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黑建规[2026]3号)的文件规定,以不低于文件规定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可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2022~2025任意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每年的审计报告)。
3.5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总监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网”(http://****.gov.cn)上查询结果的截图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总监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无行贿犯罪记录,***网上查询结果的截图为准。
3.7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网"(https://****.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6年 08 月 17 日23时00分至2026年 08 月 24 日2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000。
4.2有关手续请查看“***网”中的《***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 年 09 月 08 日9 时30 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组织统一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及地点
7.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录《黑龙江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2开标地点为****中心(****路****号****大厦)****楼开标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网(http://****.gov.cn)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有关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人:木****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
联 系 人:武博庆
电 话:130****5097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海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六****大厦
联 系 人:黄丽薪
电 话:139****6373
邮 箱:__****@****.com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木兰县招标投标工作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
电话:0451-****6300*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网''中的《服务指南》***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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