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1546
传 真:022-****1018
通讯地址:****中心****大厦生态环境局
| 建设项目名称 | 天津市尖峰天然产物研究开发有限公司实验室扩建项目 |
| 建设单位名称 | 天津市尖峰天然产物研究开发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天津经济****街****号 |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天津中瑞利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概况 | ****楼闲置区域建设研发实验室和生产质量控制实验室(QC实验室),并且拟对现有污水站调节池及植物提取烘干过程产生的异味进行治理,对实验室加装通风橱等。研发实验室用于研发不同产地的葡萄籽原料,设计年研发50批次(年研发量0.5吨),QC实验室用于现有产品质量检测及研发样品的检测,设计年检测(产品理化实验)150批次(年研发量0.75吨)、年检测(产品微生物实验)150批次(年研发量0.75吨)、年检测(研发样品理化实验)50批次(年研发量0.25吨),现有产品产能不变。 |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本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理化实验过程中溶液配制、检测以及研发小试实验过程中浓缩、真空泵排气、除杂环节。其中配液及部分检测于新增通风橱内进行,通风橱内产生废气经通风橱全部收集至新增“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由一根新增20m高排气筒P7排放;本项目使用仪器对样品进行检测时,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可见分光光度计、分光测色仪、原子吸收仪上方均设置有万向集气罩,废气经万向集气罩收集至“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由一根20m高排气筒P7排放;研发小试实验过程中浓缩环节产生的含乙醇不凝废气、真空泵排气中含乙醇废气、除杂工序物料转移过程中产生含醇废气经万向集气罩收集至“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由一根新增20m高排气筒P7排放。“以新带老”改造内容包括对现有污水调节池产生的异味加装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对现有植物提取物烘干工序产生的异味加装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并新增排气筒P8。 |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公示起止日期 | 2026年2月9日-2026年2月13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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