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华春(2026)HCFZ0151)
一、公告内容
(1) 原谈判采购公告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0“供应商须提供矿用自动体外除颤器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MA)和防爆合格证”变更为“供应商须提供矿用自动体外除颤器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MA)”;
(2) 原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8月10日09时00分到2026年08月12日17时00分”变更为“2026年08月10日09时00分到2026年08月14日17时00分”;
(3) 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神木能源集团石窑店矿业有限公司纪检监察。
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神木能源集团石窑店矿业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神木市店塔镇倪家沟村
联 系 人:李娜
电 话:0912-***1109
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大厦
联 系 人:屈肖
电 话:181****2836
电子邮箱:__****@****.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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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7bid.cn/view/15257/m_jO9J8BLRKCxEZf_ZX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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