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闽清县梅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梅城镇段和坂东镇段监理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闽清县梅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梅城镇段和坂东镇段监理已由 福州市水利局以 《关于闽清县梅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榕水利批〔2025 〕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闽清县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专项资金补助和地方自筹, 出资比例为 55%:45%,招标人为 闽清县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闽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城镇、坂东镇;
2.2 工程规模: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 最高控制价: 543700元;
2.6 质量标准:
2.7 工期要求:施工工期365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2.8 施工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工期+36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 并具备/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 (含) 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总监理工程师聘任文件 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 (含) 的前十年内承担 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7-02 18:00:00至2026-07-28 09:3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7-28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s://****.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平台(https://****.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0000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无要求 现金 电子保函 其他本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当自觉遵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和违约责任。无失信记录企业无需缴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闽清县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福****大街****号,邮 编:/
联 系 人:黄先生,电子邮箱:/
电 话:0591-****5619,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路****号****大厦,邮 编:350001
联 系 人:粘俊杰,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林佳,电子邮箱:fj****@****.com
电 话:0591-****7287, 传 真:0591-****0944
***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 址:https://****.cn
联系电话:0591-****5006
****中心名称:闽****中心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梅****楼
联系电话:0591-****0857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闽清县水利局
地 址:福建省福****大街****号
联系电话:0591-****2141
2026-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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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7bid.cn/view/179/6uMvIp8BLRKCxEZfVCs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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