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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妇幼便携式彩超、全自动化学发光仪、除颤仪等采购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2024-09-30招标公告-公告公开招标福建 - 福州市 - 闽侯县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闽侯县妇幼便携式彩超
项目预算 89万
省份/直辖市 福建 所属地区 福州市 - 闽侯县
采购单位 闽侯县妇幼保健院 项目联系方式 0591-****3206
更多联系方式 梁豪 177****6761 施巧如 138****3058 林女士 139****3980 更多联系方式(4个)
代理机构 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方式 林榕华 0591-****9372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项目概况

受闽侯县妇幼保健院委托,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对[350121]FJYS[GK]2024003、闽侯县妇幼便携式彩超、全自动化学发光仪、除颤仪等采购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闽侯县妇幼便携式彩超、全自动化学发光仪、除颤仪等采购***网(****.gov.cn)***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1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21]FJYS[GK]2024003

项目名称:闽侯县妇幼便携式彩超、全自动化学发光仪、除颤仪等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90,000.00元

采购包1(全自动化学发光仪加丙氨酸转氨酶快速测试分析仪):

采购包预算金额:34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4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02321900-临床检验设备 全自动化学发光仪 1(台) 检测技术:全自动磁微粒化学发光检测技术/电化学发光/直接化学发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00,000.00 工业
1-2 A02321900-临床检验设备 丙氨酸转氨酶快速测试分析仪 1(台) 检测技术:干化学法定量检测标本在ALT溶度;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采购包2(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加除颤仪):

采购包预算金额:55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55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2-1 A02320500-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1(台) 产品用途说明:满足腹部、妇科、产科、心脏、小器官、血管、肺部等检查需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00,000.00 工业
2-2 A02322500-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除颤仪 1(台) 重量:≤6.1kg,含电池、体外板和心电导联线。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2: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与《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2、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本采购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 第七章投标文件中的规定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声明函中的“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采购标的一览表》(如有多品目的“标的名称”须逐条填列)中规定准确填写,“制造商为(企业名称)”或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应准确填写对应的企业全称,“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应明确填写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还是微型企业,未按照上述规定准确填写,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2)根据榕财采[2021]52号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中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特此说明。;(3)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
2、投标货物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专项说明函(格式自拟)。。

采购包2:

(1)1、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与《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2、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本采购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 第七章投标文件中的规定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声明函中的“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采购标的一览表》(如有多品目的“标的名称”须逐条填列)中规定准确填写,“制造商为(企业名称)”或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应准确填写对应的企业全称,“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应明确填写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还是微型企业,未按照上述规定准确填写,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2)根据榕财采[2021]52号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中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特此说明。;(3)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
2、投标货物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专项说明函(格式自拟)。。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9-30 至 2024-10-12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网(****.gov.cn)***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0-21 14: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路****号****城一期S2栋4层2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闽侯县妇幼保健院

地址:****路****号

联系方式:0591-****32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路****号****城(一区)(一期)S2#楼4层01-03、05-12、15-18办公

联系方式:0591-****93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榕华

电话:0591-****9372

网址: ****.gov.cn

开户名: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相关附件:
闽侯县妇幼便携式彩超、全自动化学发光仪、除颤仪等采购(240927001)-文件集.zip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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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7bid.cn/view/180/AhmaQpIBZZGJ4V44pvh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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