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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采购询价公告

2026-05-13招标公告-公告询价江苏 - 扬州市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生物仪器设备更新及课程基地购置项目
预算 29.2万
省份/直辖市 江苏 地区 扬州市
采购单位 扬州市新华中学 查看11个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夏老师 0514-****1314 点击查看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我校现就“生物仪器设备更新及课程基地购置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本次采购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生物仪器设备更新及课程基地购置项目

2.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3. 采购需求:本次采购物品包括生物、化学实验仪器及其他信息化设备,具体规格、数量、技术参数及质量要求详见物品清单(物品清单仅向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供)。

4. 预算金额:人民币29.2万元,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5.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验收,具体以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资格条件,方可参与本次询价并获取物品清单: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核心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是政***网上商城名录内的有效入驻商家(需提供名录截图加盖公章,截图需清晰显示商家名称、入驻状态,查询日期须在本公告发布之后),非名录内商家无资格获取物品清单及参与报价。

3、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存在其他被相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供应商自行查询并提供截图,查询日期须在本公告发布之后)。

4、业务能力要求:提供一个近三年同类产品的供货案例。

5.、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物品清单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2026年5月14日至2026年5月15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扬州市新华中学同仁楼104室

3、获取要求: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退还)到场核验,核验通过后方可获取物品清单,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资料不符的,不予提供清单: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到场的);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到场的);

○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 政***网上商城名录入驻截图(加盖公章,清晰可辨);

○ “信用中国”“中国政***网”信用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 特定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原件及复印件)。

4、注意事项:物品清单仅现场领取,不提供电子版本及邮寄服务;供应商获取清单后,视为已完全了解本次采购物品的全部需求及相关要求,后续不得就清单内容提出异议。

四、报价文件提交要求

1、报价文件内容:报价函(格式自拟,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政***网上商城名录入驻证明、信用查询截图、报价明细表(需列明物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交货时间等,加盖公章)、相关资质证明(如有)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18日10时0分(北京时间)

3、提交地点:扬州市新华中学同仁楼104室

4、其他要求:报价文件需密封包装,外包装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加盖供应商公章;逾期提交、未密封或资料不全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一经提交不得更改,报价应包含物品成本、运输费、税费、包装费等所有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五、询价与评审

1、询价时间:与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一致,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2、询价地点:扬州市新华中学同仁楼104室

3、评审标准:本着“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由采购人组成询价小组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确定成交候选人。若报价相同,由询价小组综合考量供应商信誉、履约能力等因素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中小企业产品(若适用)。

2、供应商所供物品须为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物品清单要求,若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拒收并要求退换货,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3、成交结果将在***网]发布公示,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采购人将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4、供应商一经提交报价文件,即视为认可本公告全部条款,若存在虚假响应、违规报价等行为,将取消其询价资格,并记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扬州市新华中学

地址:****路****号 点击查看

联系人:夏老师

联系电话:0514-****1314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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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7bid.cn/view/21835/HEHQIZ4BMqitpwL51LU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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