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嵩县人民医院嵩县县域医共体(县人民医院及田湖镇、****中心卫生院)****中心药房建设项目-****中心设备设施(二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中心网站(****.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8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 1 | 嵩县政采招标(2026)0004号-1 | 嵩县人民医院嵩县县域医共体(县人民医院及田湖镇、****中心卫生院)****中心药房建设项目-****中心设备设施(二包))项目(一标段) | 1117000 | 1117000 |
| 2 | 嵩县政采招标(2026)0004号-2 | 嵩县人民医院嵩县县域医共体(县人民医院及田湖镇、****中心卫生院)****中心药房建设项目-****中心设备设施(二包))项目(二标段) | 970000 | 970000 |
| 3 | 嵩县政采招标(2026)0004号-3 | 嵩县人民医院嵩县县域医共体(县人民医院及田湖镇、****中心卫生院)****中心药房建设项目-****中心设备设施(二包))项目(三标段) | 270000 | 270000 |
5.2采购范围:设备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搬运、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软件升级、售后保修、备品备件及相关配套服务等。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合格标准。
5.5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5.6 质保期:5年,质保期从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为整机全保,包含主机和附件(有明确标识证明是一次性使用的耗材除外);在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维修和更换零部件。
5.7 交货地点:嵩县人民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5.8验收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人验收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2.2根据洛采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网“***平台”***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入口”查询联系。
2.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供应商须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出具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再要求供应商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虚假《声明函》、虚假证明文件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响应文件中须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从事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投标人为境内生产企业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
3.3、投标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3.4、属射线类的设备投标人及生产厂家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3.5、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已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注:投标人可投任意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中标顺序按标段排列顺序,评标程序按标段排列顺序依次进行,若同一家投标人在排列顺序靠前的一个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在其他标段中不得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中标候选人顺序顺延。投标人可就一个标段进行完整投标,不得拆分,否则将不被接受。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08月10日 至 2026年08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心网站(****.gov.cn) 3.方式:****中心网站(****.gov.cn)上获取。请在“***平台(http://61.54.85.189/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用)”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08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中心网站(****.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平台将拒绝接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08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中心开标二室(嵩县白云大道东段负****中心****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61.54.85.189/BidOpening),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网》、《****中心网》、《***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2.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嵩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嵩县财政局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1028
3.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0379-****9069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嵩县人民医院 地址:****路****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9-****97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正鼎工程咨询(河南)有限公司 地址:****城大道与九都****广场联系人:范媛 联系方式:0379-****37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媛 联系方式:0379-****3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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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7bid.cn/view/338/uvYZ3J8BLRKCxEZfdrd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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