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中心的委托,对其所需****中心灾后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平台”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 11月22日 09 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HXZB2023-G1-00571-001
(二)项目名称:****中心灾后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
(三)项目预算:865000元,
(四)项目需求:
1、采购需求:****中心灾后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具体数量如下:第一标包消杀器械、个人防护用品一批;第二标包水质检测设备及检测试剂耗材一批。具体参数见招标文件。最高限价:第一标包680000元,第二标包185000元。
2、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20日内到货,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100%)面向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三)特定资格要求:第一标包:供应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商投标)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代理商投标);第二标包:无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时间:2023年11月02日 至2023年11月08日
上午9:00-12:00,下午12: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登录“***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电话400****000。。
(三)方式:其他
(四)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暨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2日 09 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中心第一开标室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单位无需到开标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二)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执行。
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
(四)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预留份额(100%)面向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不再享受价格扣除。
(五)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评审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供应商信息情况下进行技术和部分商务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
(六)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投标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
(七)本公告发布媒体:***网、***平台、***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心
地址:****街****号
联系人:常建军
联系方式:0313-***8960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 68 ****广场
联系方式:0313-***7566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翠省
电 话:0313-***7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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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7bid.cn/view/38/EyQyiosBzWfgd2ZTPaV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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