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招标采购网
全国 切换省份
现在关注公众号,免费订阅仪器招标关键词去订阅

冷水江市垃圾处理中心在线监测设备采购及运维服务

2023-09-28合同验收-合同湖南 - 娄底市 - 冷水江市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冷水江市垃圾处理中心在线监测设备采购及运维服务
省份/直辖市 湖南 所属地区 娄底市 - 冷水江市
采购单位 广东大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方式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中心在线监测设备采购及运维服务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9月28日

采 购 合 同

甲方 ( 采购人 ) : 冷水江市 ****中心

乙方 ( 供应商 ) : 广东大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2023 年 9 月 28 日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 法规、规章, 就 ****中心在线监测设备采购及运维服务 项 目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 ( 采购代理编号: LCG2023012 ) 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

第一条 采购内容报价

分项项目名称

规格型号

(或项目特征描述)

品牌 /产地

数量 /单位

金额(元)

备注

单价

小计

1

CODcr分析仪

HX-CODcr

环信 /湖南

1台

75000

75000

2

氨氮分析仪

HX-NH 3 -N

环信 /湖南

1台

75000

75000

3

总磷分析仪

HX-TP

环信 /湖南

1台

85000

85000

4

总氮分析仪

HX-TN

环信 /湖南

1台

85000

85000

5

pH分析仪

定制

广东

1台

23000

23000

6

数据采集仪

定制

广东

1台

6500

6500

7

水质自动采 样器

定制

广东

1台

45000

45000

8

超声波明渠 流量计

定制

广东

1台

38000

38000

9

配套监测 站房

定制

湖南

1座

80000

80000

10

视频监控

定制

广东

2个

2250

4500

11

运行维护

/

/

1年

128000

128000

12

悬浮物检测仪

/

/

/

0

0

赠送

合计 ( 单位: 元 ):

645000

大写:陆拾肆万伍仟元整

第二条 付款方式

无预付款 , 设备验收合格且财政资金到位后支付设备款,运行维护费用按季度支付。项目合同总额为 645000 元(大写:陆拾肆万伍仟元整),其中设备款为 517000 元 (大写:伍拾壹万柒仟元整),运行维护费为 128000 元 (大写:拾贰万捌仟元整); 设备验收合格 且财政资金到位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 支付 设备款总额 100%,即:小写 517000 元,大写:伍拾壹万柒仟元整;运行维护费则按照季度比例支付,共四个季度,每季度应支付 32000元(大写:叁万贰仟元整),支付时间应为下季度首月七个工作日内;乙方收到甲方货款后七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相应发票。

第三条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 3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2. 交货地点:****中心

3. 交货方式:现场安装调试

4. 运维服务:运行维护周期自 2023年10月1日开始至2024年10月1日结束。

第四条 质量保证期

本合同产品自项目验收合格起质保壹年, 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更换或维修。质保期内,免费提供所有产品的维修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维护要求时及时响应。

第五条 合同验收

1. 验收主体:****中心

2. 验收方式:***网后按照相关要求进行验收。

第六条 建设内容

乙方按照甲方及相关要求建设一座水质自动监测站房,视频监控二个,超声波流量计一台, CODcr分析仪、氨氮分析仪、总磷分析、总氮分析、pH分析仪水质自动采样器以及数据采集仪等。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甲方可从合同款中扣 除违约赔偿费,赔偿费应按每延迟一周,按合同总价的 1%计收。但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 为合同总价的10%。 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乙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履行提供服务的义务,甲方可终止合同。

2. 甲方应按期支付合同价款,非因乙方原因或不可抗力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天, 按照合同总金额的 1%支付违约金,逾期30天仍未支付的,甲方应按照逾期应付合同款项的10%承担违约责任(因财政支付系统调试、升级等原因无法按期支付的情况除外)。

第八条 不可抗力

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 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 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 发生后 14 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寄给或送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 时间持延续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九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争议及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

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7bid.cn/view/386/_3zk2YoBkNKg6NPLsBFP.html

湖南仪器招标
长沙市仪器招标
株洲市仪器招标
湘潭市仪器招标
衡阳市仪器招标
邵阳市仪器招标
岳阳市仪器招标
常德市仪器招标
张家界市仪器招标
益阳市仪器招标
郴州市仪器招标
永州市仪器招标
怀化市仪器招标
娄底市仪器招标
湘西州仪器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