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N5120012024000301-1
二、合同名称:公共场所配置自动体外除颤仪(AED)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20012024000301
四、项目名称:公共场所配置自动体外除颤仪(AED)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资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四川****路****号
联系方式:028-****0828
供应商(乙方):四川瑞峰药业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资阳****街****号
联系方式:136****4441
六、合同主要信息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 1 | 公共场所配置自动体外除颤仪(AED)采购项目 | 25(套) | 22925.00 | 573125.00 |
合同金额: 573125.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柒万叁仟壹佰贰拾伍元整
七、本次验收内容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 1 | 公共场所配置自动体外除颤仪(AED)采购项目 | 25(套) | 22925.00 | 573125.00 |
合同金额: 573125.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柒万叁仟壹佰贰拾伍元整
八、验收日期:2025年06月19日
九、验收组成员:胡玉琳、邓黎、石盛光、李振、帅红
十、验收意见:收到乙方送交产品,货物与装箱清单及合同相符,安装已完毕,仪器工作正常。可以正常投入使用,同意验收。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资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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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7bid.cn/view/449/12gg1JsB8JITibH4ccx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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