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N5101292024000162-1
二、合同名称:公共场所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
三、项目编号:N5101292024000162
四、项目名称:公共场所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大邑县卫生健康局
地址:大邑县雪山大道二段
联系方式:028-****6703
供应商(乙方):国药集团四川省川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路****号14幢1层
联系方式:181****6802
六、合同主要信息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 1 | 半自动体外除颤器(包含AED智能外箱) | 69(台) | 23500.00 | 1621500.00 |
合同金额: 16215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陆拾贰万壹仟伍佰元整
七、本次验收内容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 1 | 半自动体外除颤器(包含AED智能外箱) | 69(台) | 23500.00 | 1621500.00 |
合同金额: 16215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陆拾贰万壹仟伍佰元整
八、验收日期:2025年01月07日
九、验收组成员:王欣瑞、赵山川、杨海波
十、验收意见:验收合格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大邑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0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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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7bid.cn/view/449/osE2XZ4BLRKCxEZfqMf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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