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KJXY-莲湖区-2026-HT038912
二、合同名称:****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KJXY-西安市-2026-FWZJ046230
四、项目名称:****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陕西省西****街****号
联系方式:029-****7057
供应商(乙方):西安西尔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大庆路土门坊
联系方式:133****083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1 |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 1(项) | ¥15,000.00 | ¥15,000.00 | 技术要求 对于完成修理维护的送修车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标准进行验收;由甲方送修人确认,验收合格后,按省市区两级政府交通部门及行业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执行保修义务,具体如下: 1整车大修和总成大修:行驶10000公里或90天内 2二级维护 行驶5000公里或30天内 3三级维护 行驶2000公里或15天内(时间/公里数 以先达到者为准)保修期或保修里程范围内,因维修质量问题出现的车辆返修,由供应商免费修理;因材料质量问题出现的车辆返修,由供应商免费更换同一品目和型号的全新维修材料。我局定期或不定期对供应商的服务及修理、材料配件和辅助材料质量进行检查或检测,若发现供应商存在技术或质量问题,供应商应无条件给予返修,所发生的返修费用应由供应商承担 服务要求 1交通便利或设有合理、明显的指示标志 2生产厂房面积应满足《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1-2014)国家标准相关要求;生产厂房内应设置总成维修间并设置总成维修所需的工作台、拆装工具、计量器具等;生产厂房内应设有预检工位,预检工位应有相应的故障诊断、检测设备 3修理车间布局合理、各功能区标志清晰;车间设施良好、修理工位标示明确 4具有与承修车型、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合法停车场地,地面平整坚实,区域界定标志明显,保证车辆行驶通畅 5接待室应整洁明亮,明示各类证、照、主修车型、作业项目、工时定额及单价等,并应有供客户休息的设施 6具有符合《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条件》(GB/T21338-2008国家标准)的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检验员、维修业务员、维修价格结算员、机修人员、电器维修人员、钣金(车身修复)人员和涂漆(车身涂装)人员等从业人员,并取得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7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设置经营、技术、业务、质量、配件、检验、档案、设备、生产和安全环保等管理部门,并落实责任人 8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维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质量控制制度健全、有效、合理 9具有规范的业务工作流程,公开服务项目、服务收费、业务受理程序、服务承诺和用户抱怨受理程序等,并明示经营许可证、标志牌、配件价格、工时定额和价格标准等。同时,向送修单位公开西安市公务车维修的工时费优惠率和维修材料管理费率、质量保证规定、监督投诉电话 等等 |
| 2 |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 1(项) | ¥15,000.00 | ¥15,000.00 | 技术要求 对于完成修理维护的送修车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标准进行验收;由甲方送修人确认,验收合格后,按省市区两级政府交通部门及行业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执行保修义务,具体如下: 1整车大修和总成大修:行驶10000公里或90天内 2二级维护 行驶5000公里或30天内 3三级维护 行驶2000公里或15天内(时间/公里数 以先达到者为准)保修期或保修里程范围内,因维修质量问题出现的车辆返修,由供应商免费修理;因材料质量问题出现的车辆返修,由供应商免费更换同一品目和型号的全新维修材料。我局定期或不定期对供应商的服务及修理、材料配件和辅助材料质量进行检查或检测,若发现供应商存在技术或质量问题,供应商应无条件给予返修,所发生的返修费用应由供应商承担 服务要求 1交通便利或设有合理、明显的指示标志 2生产厂房面积应满足《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1-2014)国家标准相关要求;生产厂房内应设置总成维修间并设置总成维修所需的工作台、拆装工具、计量器具等;生产厂房内应设有预检工位,预检工位应有相应的故障诊断、检测设备 3修理车间布局合理、各功能区标志清晰;车间设施良好、修理工位标示明确 4具有与承修车型、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合法停车场地,地面平整坚实,区域界定标志明显,保证车辆行驶通畅 5接待室应整洁明亮,明示各类证、照、主修车型、作业项目、工时定额及单价等,并应有供客户休息的设施 6具有符合《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条件》(GB/T21338-2008国家标准)的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检验员、维修业务员、维修价格结算员、机修人员、电器维修人员、钣金(车身修复)人员和涂漆(车身涂装)人员等从业人员,并取得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7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设置经营、技术、业务、质量、配件、检验、档案、设备、生产和安全环保等管理部门,并落实责任人 8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维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质量控制制度健全、有效、合理 9具有规范的业务工作流程,公开服务项目、服务收费、业务受理程序、服务承诺和用户抱怨受理程序等,并明示经营许可证、标志牌、配件价格、工时定额和价格标准等。同时,向送修单位公开西安市公务车维修的工时费优惠率和维修材料管理费率、质量保证规定、监督投诉电话 等等 |
| 3 |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 1(项) | ¥15,000.00 | ¥15,000.00 | 技术要求 对于完成修理维护的送修车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标准进行验收;由甲方送修人确认,验收合格后,按省市区两级政府交通部门及行业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执行保修义务,具体如下: 1整车大修和总成大修:行驶10000公里或90天内 2二级维护 行驶5000公里或30天内 3三级维护 行驶2000公里或15天内(时间/公里数 以先达到者为准)保修期或保修里程范围内,因维修质量问题出现的车辆返修,由供应商免费修理;因材料质量问题出现的车辆返修,由供应商免费更换同一品目和型号的全新维修材料。我局定期或不定期对供应商的服务及修理、材料配件和辅助材料质量进行检查或检测,若发现供应商存在技术或质量问题,供应商应无条件给予返修,所发生的返修费用应由供应商承担 服务要求 1交通便利或设有合理、明显的指示标志 2生产厂房面积应满足《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1-2014)国家标准相关要求;生产厂房内应设置总成维修间并设置总成维修所需的工作台、拆装工具、计量器具等;生产厂房内应设有预检工位,预检工位应有相应的故障诊断、检测设备 3修理车间布局合理、各功能区标志清晰;车间设施良好、修理工位标示明确 4具有与承修车型、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合法停车场地,地面平整坚实,区域界定标志明显,保证车辆行驶通畅 5接待室应整洁明亮,明示各类证、照、主修车型、作业项目、工时定额及单价等,并应有供客户休息的设施 6具有符合《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条件》(GB/T21338-2008国家标准)的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检验员、维修业务员、维修价格结算员、机修人员、电器维修人员、钣金(车身修复)人员和涂漆(车身涂装)人员等从业人员,并取得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7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设置经营、技术、业务、质量、配件、检验、档案、设备、生产和安全环保等管理部门,并落实责任人 8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维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质量控制制度健全、有效、合理 9具有规范的业务工作流程,公开服务项目、服务收费、业务受理程序、服务承诺和用户抱怨受理程序等,并明示经营许可证、标志牌、配件价格、工时定额和价格标准等。同时,向送修单位公开西安市公务车维修的工时费优惠率和维修材料管理费率、质量保证规定、监督投诉电话 等等 |
| 4 |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 1(项) | ¥15,000.00 | ¥15,000.00 | 技术要求 对于完成修理维护的送修车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标准进行验收;由甲方送修人确认,验收合格后,按省市区两级政府交通部门及行业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执行保修义务,具体如下: 1整车大修和总成大修:行驶10000公里或90天内 2二级维护 行驶5000公里或30天内 3三级维护 行驶2000公里或15天内(时间/公里数 以先达到者为准)保修期或保修里程范围内,因维修质量问题出现的车辆返修,由供应商免费修理;因材料质量问题出现的车辆返修,由供应商免费更换同一品目和型号的全新维修材料。我局定期或不定期对供应商的服务及修理、材料配件和辅助材料质量进行检查或检测,若发现供应商存在技术或质量问题,供应商应无条件给予返修,所发生的返修费用应由供应商承担 服务要求 1交通便利或设有合理、明显的指示标志 2生产厂房面积应满足《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1-2014)国家标准相关要求;生产厂房内应设置总成维修间并设置总成维修所需的工作台、拆装工具、计量器具等;生产厂房内应设有预检工位,预检工位应有相应的故障诊断、检测设备 3修理车间布局合理、各功能区标志清晰;车间设施良好、修理工位标示明确 4具有与承修车型、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合法停车场地,地面平整坚实,区域界定标志明显,保证车辆行驶通畅 5接待室应整洁明亮,明示各类证、照、主修车型、作业项目、工时定额及单价等,并应有供客户休息的设施 6具有符合《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条件》(GB/T21338-2008国家标准)的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检验员、维修业务员、维修价格结算员、机修人员、电器维修人员、钣金(车身修复)人员和涂漆(车身涂装)人员等从业人员,并取得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7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设置经营、技术、业务、质量、配件、检验、档案、设备、生产和安全环保等管理部门,并落实责任人 8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维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质量控制制度健全、有效、合理 9具有规范的业务工作流程,公开服务项目、服务收费、业务受理程序、服务承诺和用户抱怨受理程序等,并明示经营许可证、标志牌、配件价格、工时定额和价格标准等。同时,向送修单位公开西安市公务车维修的工时费优惠率和维修材料管理费率、质量保证规定、监督投诉电话 等等 |
| 5 |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 1(项) | ¥12,800.00 | ¥12,800.00 | 技术要求 对于完成修理维护的送修车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标准进行验收;由甲方送修人确认,验收合格后,按省市区两级政府交通部门及行业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执行保修义务,具体如下: 1整车大修和总成大修:行驶10000公里或90天内 2二级维护 行驶5000公里或30天内 3三级维护 行驶2000公里或15天内(时间/公里数 以先达到者为准)保修期或保修里程范围内,因维修质量问题出现的车辆返修,由供应商免费修理;因材料质量问题出现的车辆返修,由供应商免费更换同一品目和型号的全新维修材料。我局定期或不定期对供应商的服务及修理、材料配件和辅助材料质量进行检查或检测,若发现供应商存在技术或质量问题,供应商应无条件给予返修,所发生的返修费用应由供应商承担 服务要求 1交通便利或设有合理、明显的指示标志 2生产厂房面积应满足《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1-2014)国家标准相关要求;生产厂房内应设置总成维修间并设置总成维修所需的工作台、拆装工具、计量器具等;生产厂房内应设有预检工位,预检工位应有相应的故障诊断、检测设备 3修理车间布局合理、各功能区标志清晰;车间设施良好、修理工位标示明确 4具有与承修车型、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合法停车场地,地面平整坚实,区域界定标志明显,保证车辆行驶通畅 5接待室应整洁明亮,明示各类证、照、主修车型、作业项目、工时定额及单价等,并应有供客户休息的设施 6具有符合《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条件》(GB/T21338-2008国家标准)的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检验员、维修业务员、维修价格结算员、机修人员、电器维修人员、钣金(车身修复)人员和涂漆(车身涂装)人员等从业人员,并取得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7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设置经营、技术、业务、质量、配件、检验、档案、设备、生产和安全环保等管理部门,并落实责任人 8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维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质量控制制度健全、有效、合理 9具有规范的业务工作流程,公开服务项目、服务收费、业务受理程序、服务承诺和用户抱怨受理程序等,并明示经营许可证、标志牌、配件价格、工时定额和价格标准等。同时,向送修单位公开西安市公务车维修的工时费优惠率和维修材料管理费率、质量保证规定、监督投诉电话 等等 |
| 6 |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 1(项) | ¥12,800.00 | ¥12,800.00 | 技术要求 对于完成修理维护的送修车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标准进行验收;由甲方送修人确认,验收合格后,按省市区两级政府交通部门及行业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执行保修义务,具体如下: 1整车大修和总成大修:行驶10000公里或90天内 2二级维护 行驶5000公里或30天内 3三级维护 行驶2000公里或15天内(时间/公里数 以先达到者为准)保修期或保修里程范围内,因维修质量问题出现的车辆返修,由供应商免费修理;因材料质量问题出现的车辆返修,由供应商免费更换同一品目和型号的全新维修材料。我局定期或不定期对供应商的服务及修理、材料配件和辅助材料质量进行检查或检测,若发现供应商存在技术或质量问题,供应商应无条件给予返修,所发生的返修费用应由供应商承担 服务要求 1交通便利或设有合理、明显的指示标志 2生产厂房面积应满足《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1-2014)国家标准相关要求;生产厂房内应设置总成维修间并设置总成维修所需的工作台、拆装工具、计量器具等;生产厂房内应设有预检工位,预检工位应有相应的故障诊断、检测设备 3修理车间布局合理、各功能区标志清晰;车间设施良好、修理工位标示明确 4具有与承修车型、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合法停车场地,地面平整坚实,区域界定标志明显,保证车辆行驶通畅 5接待室应整洁明亮,明示各类证、照、主修车型、作业项目、工时定额及单价等,并应有供客户休息的设施 6具有符合《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条件》(GB/T21338-2008国家标准)的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检验员、维修业务员、维修价格结算员、机修人员、电器维修人员、钣金(车身修复)人员和涂漆(车身涂装)人员等从业人员,并取得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7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设置经营、技术、业务、质量、配件、检验、档案、设备、生产和安全环保等管理部门,并落实责任人 8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维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质量控制制度健全、有效、合理 9具有规范的业务工作流程,公开服务项目、服务收费、业务受理程序、服务承诺和用户抱怨受理程序等,并明示经营许可证、标志牌、配件价格、工时定额和价格标准等。同时,向送修单位公开西安市公务车维修的工时费优惠率和维修材料管理费率、质量保证规定、监督投诉电话 等等 |
| 7 |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 1(项) | ¥11,800.00 | ¥11,800.00 | 技术要求 对于完成修理维护的送修车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标准进行验收;由甲方送修人确认,验收合格后,按省市区两级政府交通部门及行业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执行保修义务,具体如下: 1整车大修和总成大修:行驶10000公里或90天内 2二级维护 行驶5000公里或30天内 3三级维护 行驶2000公里或15天内(时间/公里数 以先达到者为准)保修期或保修里程范围内,因维修质量问题出现的车辆返修,由供应商免费修理;因材料质量问题出现的车辆返修,由供应商免费更换同一品目和型号的全新维修材料。我局定期或不定期对供应商的服务及修理、材料配件和辅助材料质量进行检查或检测,若发现供应商存在技术或质量问题,供应商应无条件给予返修,所发生的返修费用应由供应商承担 服务要求 1交通便利或设有合理、明显的指示标志 2生产厂房面积应满足《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1-2014)国家标准相关要求;生产厂房内应设置总成维修间并设置总成维修所需的工作台、拆装工具、计量器具等;生产厂房内应设有预检工位,预检工位应有相应的故障诊断、检测设备 3修理车间布局合理、各功能区标志清晰;车间设施良好、修理工位标示明确 4具有与承修车型、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合法停车场地,地面平整坚实,区域界定标志明显,保证车辆行驶通畅 5接待室应整洁明亮,明示各类证、照、主修车型、作业项目、工时定额及单价等,并应有供客户休息的设施 6具有符合《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条件》(GB/T21338-2008国家标准)的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检验员、维修业务员、维修价格结算员、机修人员、电器维修人员、钣金(车身修复)人员和涂漆(车身涂装)人员等从业人员,并取得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7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设置经营、技术、业务、质量、配件、检验、档案、设备、生产和安全环保等管理部门,并落实责任人 8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维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质量控制制度健全、有效、合理 9具有规范的业务工作流程,公开服务项目、服务收费、业务受理程序、服务承诺和用户抱怨受理程序等,并明示经营许可证、标志牌、配件价格、工时定额和价格标准等。同时,向送修单位公开西安市公务车维修的工时费优惠率和维修材料管理费率、质量保证规定、监督投诉电话 等等 |
| 8 |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 1(项) | ¥11,300.00 | ¥11,300.00 | 技术要求 对于完成修理维护的送修车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标准进行验收;由甲方送修人确认,验收合格后,按省市区两级政府交通部门及行业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执行保修义务,具体如下: 1整车大修和总成大修:行驶10000公里或90天内 2二级维护 行驶5000公里或30天内 3三级维护 行驶2000公里或15天内(时间/公里数 以先达到者为准)保修期或保修里程范围内,因维修质量问题出现的车辆返修,由供应商免费修理;因材料质量问题出现的车辆返修,由供应商免费更换同一品目和型号的全新维修材料。我局定期或不定期对供应商的服务及修理、材料配件和辅助材料质量进行检查或检测,若发现供应商存在技术或质量问题,供应商应无条件给予返修,所发生的返修费用应由供应商承担 服务要求 1交通便利或设有合理、明显的指示标志 2生产厂房面积应满足《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1-2014)国家标准相关要求;生产厂房内应设置总成维修间并设置总成维修所需的工作台、拆装工具、计量器具等;生产厂房内应设有预检工位,预检工位应有相应的故障诊断、检测设备 3修理车间布局合理、各功能区标志清晰;车间设施良好、修理工位标示明确 4具有与承修车型、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合法停车场地,地面平整坚实,区域界定标志明显,保证车辆行驶通畅 5接待室应整洁明亮,明示各类证、照、主修车型、作业项目、工时定额及单价等,并应有供客户休息的设施 6具有符合《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条件》(GB/T21338-2008国家标准)的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检验员、维修业务员、维修价格结算员、机修人员、电器维修人员、钣金(车身修复)人员和涂漆(车身涂装)人员等从业人员,并取得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7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设置经营、技术、业务、质量、配件、检验、档案、设备、生产和安全环保等管理部门,并落实责任人 8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维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质量控制制度健全、有效、合理 9具有规范的业务工作流程,公开服务项目、服务收费、业务受理程序、服务承诺和用户抱怨受理程序等,并明示经营许可证、标志牌、配件价格、工时定额和价格标准等。同时,向送修单位公开西安市公务车维修的工时费优惠率和维修材料管理费率、质量保证规定、监督投诉电话 等等 |
| 9 |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 1(项) | ¥9,300.00 | ¥9,300.00 | 技术要求 对于完成修理维护的送修车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标准进行验收;由甲方送修人确认,验收合格后,按省市区两级政府交通部门及行业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执行保修义务,具体如下: 1整车大修和总成大修:行驶10000公里或90天内 2二级维护 行驶5000公里或30天内 3三级维护 行驶2000公里或15天内(时间/公里数 以先达到者为准)保修期或保修里程范围内,因维修质量问题出现的车辆返修,由供应商免费修理;因材料质量问题出现的车辆返修,由供应商免费更换同一品目和型号的全新维修材料。我局定期或不定期对供应商的服务及修理、材料配件和辅助材料质量进行检查或检测,若发现供应商存在技术或质量问题,供应商应无条件给予返修,所发生的返修费用应由供应商承担 服务要求 1交通便利或设有合理、明显的指示标志 2生产厂房面积应满足《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1-2014)国家标准相关要求;生产厂房内应设置总成维修间并设置总成维修所需的工作台、拆装工具、计量器具等;生产厂房内应设有预检工位,预检工位应有相应的故障诊断、检测设备 3修理车间布局合理、各功能区标志清晰;车间设施良好、修理工位标示明确 4具有与承修车型、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合法停车场地,地面平整坚实,区域界定标志明显,保证车辆行驶通畅 5接待室应整洁明亮,明示各类证、照、主修车型、作业项目、工时定额及单价等,并应有供客户休息的设施 6具有符合《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条件》(GB/T21338-2008国家标准)的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检验员、维修业务员、维修价格结算员、机修人员、电器维修人员、钣金(车身修复)人员和涂漆(车身涂装)人员等从业人员,并取得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7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设置经营、技术、业务、质量、配件、检验、档案、设备、生产和安全环保等管理部门,并落实责任人 8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维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质量控制制度健全、有效、合理 9具有规范的业务工作流程,公开服务项目、服务收费、业务受理程序、服务承诺和用户抱怨受理程序等,并明示经营许可证、标志牌、配件价格、工时定额和价格标准等。同时,向送修单位公开西安市公务车维修的工时费优惠率和维修材料管理费率、质量保证规定、监督投诉电话 等等 |
| 10 |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 1(项) | ¥8,000.00 | ¥8,000.00 | 技术要求 对于完成修理维护的送修车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标准进行验收;由甲方送修人确认,验收合格后,按省市区两级政府交通部门及行业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执行保修义务,具体如下: 1整车大修和总成大修:行驶10000公里或90天内 2二级维护 行驶5000公里或30天内 3三级维护 行驶2000公里或15天内(时间/公里数 以先达到者为准)保修期或保修里程范围内,因维修质量问题出现的车辆返修,由供应商免费修理;因材料质量问题出现的车辆返修,由供应商免费更换同一品目和型号的全新维修材料。我局定期或不定期对供应商的服务及修理、材料配件和辅助材料质量进行检查或检测,若发现供应商存在技术或质量问题,供应商应无条件给予返修,所发生的返修费用应由供应商承担 服务要求 1交通便利或设有合理、明显的指示标志 2生产厂房面积应满足《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1-2014)国家标准相关要求;生产厂房内应设置总成维修间并设置总成维修所需的工作台、拆装工具、计量器具等;生产厂房内应设有预检工位,预检工位应有相应的故障诊断、检测设备 3修理车间布局合理、各功能区标志清晰;车间设施良好、修理工位标示明确 4具有与承修车型、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合法停车场地,地面平整坚实,区域界定标志明显,保证车辆行驶通畅 5接待室应整洁明亮,明示各类证、照、主修车型、作业项目、工时定额及单价等,并应有供客户休息的设施 6具有符合《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条件》(GB/T21338-2008国家标准)的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检验员、维修业务员、维修价格结算员、机修人员、电器维修人员、钣金(车身修复)人员和涂漆(车身涂装)人员等从业人员,并取得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7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设置经营、技术、业务、质量、配件、检验、档案、设备、生产和安全环保等管理部门,并落实责任人 8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维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质量控制制度健全、有效、合理 9具有规范的业务工作流程,公开服务项目、服务收费、业务受理程序、服务承诺和用户抱怨受理程序等,并明示经营许可证、标志牌、配件价格、工时定额和价格标准等。同时,向送修单位公开西安市公务车维修的工时费优惠率和维修材料管理费率、质量保证规定、监督投诉电话 等等 |
| 11 |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 1(项) | ¥8,000.00 | ¥8,000.00 | 技术要求 对于完成修理维护的送修车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标准进行验收;由甲方送修人确认,验收合格后,按省市区两级政府交通部门及行业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执行保修义务,具体如下: 1整车大修和总成大修:行驶10000公里或90天内 2二级维护 行驶5000公里或30天内 3三级维护 行驶2000公里或15天内(时间/公里数 以先达到者为准)保修期或保修里程范围内,因维修质量问题出现的车辆返修,由供应商免费修理;因材料质量问题出现的车辆返修,由供应商免费更换同一品目和型号的全新维修材料。我局定期或不定期对供应商的服务及修理、材料配件和辅助材料质量进行检查或检测,若发现供应商存在技术或质量问题,供应商应无条件给予返修,所发生的返修费用应由供应商承担 服务要求 1交通便利或设有合理、明显的指示标志 2生产厂房面积应满足《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1-2014)国家标准相关要求;生产厂房内应设置总成维修间并设置总成维修所需的工作台、拆装工具、计量器具等;生产厂房内应设有预检工位,预检工位应有相应的故障诊断、检测设备 3修理车间布局合理、各功能区标志清晰;车间设施良好、修理工位标示明确 4具有与承修车型、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合法停车场地,地面平整坚实,区域界定标志明显,保证车辆行驶通畅 5接待室应整洁明亮,明示各类证、照、主修车型、作业项目、工时定额及单价等,并应有供客户休息的设施 6具有符合《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条件》(GB/T21338-2008国家标准)的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检验员、维修业务员、维修价格结算员、机修人员、电器维修人员、钣金(车身修复)人员和涂漆(车身涂装)人员等从业人员,并取得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7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设置经营、技术、业务、质量、配件、检验、档案、设备、生产和安全环保等管理部门,并落实责任人 8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维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质量控制制度健全、有效、合理 9具有规范的业务工作流程,公开服务项目、服务收费、业务受理程序、服务承诺和用户抱怨受理程序等,并明示经营许可证、标志牌、配件价格、工时定额和价格标准等。同时,向送修单位公开西安市公务车维修的工时费优惠率和维修材料管理费率、质量保证规定、监督投诉电话 等等 |
| 12 |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 1(项) | ¥8,000.00 | ¥8,000.00 | 技术要求 对于完成修理维护的送修车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标准进行验收;由甲方送修人确认,验收合格后,按省市区两级政府交通部门及行业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执行保修义务,具体如下: 1整车大修和总成大修:行驶10000公里或90天内 2二级维护 行驶5000公里或30天内 3三级维护 行驶2000公里或15天内(时间/公里数 以先达到者为准)保修期或保修里程范围内,因维修质量问题出现的车辆返修,由供应商免费修理;因材料质量问题出现的车辆返修,由供应商免费更换同一品目和型号的全新维修材料。我局定期或不定期对供应商的服务及修理、材料配件和辅助材料质量进行检查或检测,若发现供应商存在技术或质量问题,供应商应无条件给予返修,所发生的返修费用应由供应商承担 服务要求 1交通便利或设有合理、明显的指示标志 2生产厂房面积应满足《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1-2014)国家标准相关要求;生产厂房内应设置总成维修间并设置总成维修所需的工作台、拆装工具、计量器具等;生产厂房内应设有预检工位,预检工位应有相应的故障诊断、检测设备 3修理车间布局合理、各功能区标志清晰;车间设施良好、修理工位标示明确 4具有与承修车型、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合法停车场地,地面平整坚实,区域界定标志明显,保证车辆行驶通畅 5接待室应整洁明亮,明示各类证、照、主修车型、作业项目、工时定额及单价等,并应有供客户休息的设施 6具有符合《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条件》(GB/T21338-2008国家标准)的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检验员、维修业务员、维修价格结算员、机修人员、电器维修人员、钣金(车身修复)人员和涂漆(车身涂装)人员等从业人员,并取得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7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设置经营、技术、业务、质量、配件、检验、档案、设备、生产和安全环保等管理部门,并落实责任人 8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维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质量控制制度健全、有效、合理 9具有规范的业务工作流程,公开服务项目、服务收费、业务受理程序、服务承诺和用户抱怨受理程序等,并明示经营许可证、标志牌、配件价格、工时定额和价格标准等。同时,向送修单位公开西安市公务车维修的工时费优惠率和维修材料管理费率、质量保证规定、监督投诉电话 等等 |
| 13 |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 1(项) | ¥8,000.00 | ¥8,000.00 | 技术要求 对于完成修理维护的送修车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标准进行验收;由甲方送修人确认,验收合格后,按省市区两级政府交通部门及行业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执行保修义务,具体如下: 1整车大修和总成大修:行驶10000公里或90天内 2二级维护 行驶5000公里或30天内 3三级维护 行驶2000公里或15天内(时间/公里数 以先达到者为准)保修期或保修里程范围内,因维修质量问题出现的车辆返修,由供应商免费修理;因材料质量问题出现的车辆返修,由供应商免费更换同一品目和型号的全新维修材料。我局定期或不定期对供应商的服务及修理、材料配件和辅助材料质量进行检查或检测,若发现供应商存在技术或质量问题,供应商应无条件给予返修,所发生的返修费用应由供应商承担 服务要求 1交通便利或设有合理、明显的指示标志 2生产厂房面积应满足《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1-2014)国家标准相关要求;生产厂房内应设置总成维修间并设置总成维修所需的工作台、拆装工具、计量器具等;生产厂房内应设有预检工位,预检工位应有相应的故障诊断、检测设备 3修理车间布局合理、各功能区标志清晰;车间设施良好、修理工位标示明确 4具有与承修车型、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合法停车场地,地面平整坚实,区域界定标志明显,保证车辆行驶通畅 5接待室应整洁明亮,明示各类证、照、主修车型、作业项目、工时定额及单价等,并应有供客户休息的设施 6具有符合《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条件》(GB/T21338-2008国家标准)的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检验员、维修业务员、维修价格结算员、机修人员、电器维修人员、钣金(车身修复)人员和涂漆(车身涂装)人员等从业人员,并取得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7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设置经营、技术、业务、质量、配件、检验、档案、设备、生产和安全环保等管理部门,并落实责任人 8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维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质量控制制度健全、有效、合理 9具有规范的业务工作流程,公开服务项目、服务收费、业务受理程序、服务承诺和用户抱怨受理程序等,并明示经营许可证、标志牌、配件价格、工时定额和价格标准等。同时,向送修单位公开西安市公务车维修的工时费优惠率和维修材料管理费率、质量保证规定、监督投诉电话 等等 |
| 14 |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 1(项) | ¥8,000.00 | ¥8,000.00 | 技术要求 对于完成修理维护的送修车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标准进行验收;由甲方送修人确认,验收合格后,按省市区两级政府交通部门及行业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执行保修义务,具体如下: 1整车大修和总成大修:行驶10000公里或90天内 2二级维护 行驶5000公里或30天内 3三级维护 行驶2000公里或15天内(时间/公里数 以先达到者为准)保修期或保修里程范围内,因维修质量问题出现的车辆返修,由供应商免费修理;因材料质量问题出现的车辆返修,由供应商免费更换同一品目和型号的全新维修材料。我局定期或不定期对供应商的服务及修理、材料配件和辅助材料质量进行检查或检测,若发现供应商存在技术或质量问题,供应商应无条件给予返修,所发生的返修费用应由供应商承担 服务要求 1交通便利或设有合理、明显的指示标志 2生产厂房面积应满足《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1-2014)国家标准相关要求;生产厂房内应设置总成维修间并设置总成维修所需的工作台、拆装工具、计量器具等;生产厂房内应设有预检工位,预检工位应有相应的故障诊断、检测设备 3修理车间布局合理、各功能区标志清晰;车间设施良好、修理工位标示明确 4具有与承修车型、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合法停车场地,地面平整坚实,区域界定标志明显,保证车辆行驶通畅 5接待室应整洁明亮,明示各类证、照、主修车型、作业项目、工时定额及单价等,并应有供客户休息的设施 6具有符合《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条件》(GB/T21338-2008国家标准)的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检验员、维修业务员、维修价格结算员、机修人员、电器维修人员、钣金(车身修复)人员和涂漆(车身涂装)人员等从业人员,并取得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7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设置经营、技术、业务、质量、配件、检验、档案、设备、生产和安全环保等管理部门,并落实责任人 8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维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质量控制制度健全、有效、合理 9具有规范的业务工作流程,公开服务项目、服务收费、业务受理程序、服务承诺和用户抱怨受理程序等,并明示经营许可证、标志牌、配件价格、工时定额和价格标准等。同时,向送修单位公开西安市公务车维修的工时费优惠率和维修材料管理费率、质量保证规定、监督投诉电话 等等 |
| 15 |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 1(项) | ¥8,000.00 | ¥8,000.00 | 技术要求 对于完成修理维护的送修车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标准进行验收;由甲方送修人确认,验收合格后,按省市区两级政府交通部门及行业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执行保修义务,具体如下: 1整车大修和总成大修:行驶10000公里或90天内 2二级维护 行驶5000公里或30天内 3三级维护 行驶2000公里或15天内(时间/公里数 以先达到者为准)保修期或保修里程范围内,因维修质量问题出现的车辆返修,由供应商免费修理;因材料质量问题出现的车辆返修,由供应商免费更换同一品目和型号的全新维修材料。我局定期或不定期对供应商的服务及修理、材料配件和辅助材料质量进行检查或检测,若发现供应商存在技术或质量问题,供应商应无条件给予返修,所发生的返修费用应由供应商承担 服务要求 1交通便利或设有合理、明显的指示标志 2生产厂房面积应满足《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1-2014)国家标准相关要求;生产厂房内应设置总成维修间并设置总成维修所需的工作台、拆装工具、计量器具等;生产厂房内应设有预检工位,预检工位应有相应的故障诊断、检测设备 3修理车间布局合理、各功能区标志清晰;车间设施良好、修理工位标示明确 4具有与承修车型、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合法停车场地,地面平整坚实,区域界定标志明显,保证车辆行驶通畅 5接待室应整洁明亮,明示各类证、照、主修车型、作业项目、工时定额及单价等,并应有供客户休息的设施 6具有符合《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条件》(GB/T21338-2008国家标准)的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检验员、维修业务员、维修价格结算员、机修人员、电器维修人员、钣金(车身修复)人员和涂漆(车身涂装)人员等从业人员,并取得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7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设置经营、技术、业务、质量、配件、检验、档案、设备、生产和安全环保等管理部门,并落实责任人 8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维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质量控制制度健全、有效、合理 9具有规范的业务工作流程,公开服务项目、服务收费、业务受理程序、服务承诺和用户抱怨受理程序等,并明示经营许可证、标志牌、配件价格、工时定额和价格标准等。同时,向送修单位公开西安市公务车维修的工时费优惠率和维修材料管理费率、质量保证规定、监督投诉电话 等等 |
| 16 |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 1(项) | ¥8,000.00 | ¥8,000.00 | 技术要求 对于完成修理维护的送修车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标准进行验收;由甲方送修人确认,验收合格后,按省市区两级政府交通部门及行业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执行保修义务,具体如下: 1整车大修和总成大修:行驶10000公里或90天内 2二级维护 行驶5000公里或30天内 3三级维护 行驶2000公里或15天内(时间/公里数 以先达到者为准)保修期或保修里程范围内,因维修质量问题出现的车辆返修,由供应商免费修理;因材料质量问题出现的车辆返修,由供应商免费更换同一品目和型号的全新维修材料。我局定期或不定期对供应商的服务及修理、材料配件和辅助材料质量进行检查或检测,若发现供应商存在技术或质量问题,供应商应无条件给予返修,所发生的返修费用应由供应商承担 服务要求 1交通便利或设有合理、明显的指示标志 2生产厂房面积应满足《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1-2014)国家标准相关要求;生产厂房内应设置总成维修间并设置总成维修所需的工作台、拆装工具、计量器具等;生产厂房内应设有预检工位,预检工位应有相应的故障诊断、检测设备 3修理车间布局合理、各功能区标志清晰;车间设施良好、修理工位标示明确 4具有与承修车型、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合法停车场地,地面平整坚实,区域界定标志明显,保证车辆行驶通畅 5接待室应整洁明亮,明示各类证、照、主修车型、作业项目、工时定额及单价等,并应有供客户休息的设施 6具有符合《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条件》(GB/T21338-2008国家标准)的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检验员、维修业务员、维修价格结算员、机修人员、电器维修人员、钣金(车身修复)人员和涂漆(车身涂装)人员等从业人员,并取得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7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设置经营、技术、业务、质量、配件、检验、档案、设备、生产和安全环保等管理部门,并落实责任人 8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维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质量控制制度健全、有效、合理 9具有规范的业务工作流程,公开服务项目、服务收费、业务受理程序、服务承诺和用户抱怨受理程序等,并明示经营许可证、标志牌、配件价格、工时定额和价格标准等。同时,向送修单位公开西安市公务车维修的工时费优惠率和维修材料管理费率、质量保证规定、监督投诉电话 等等 |
| 17 |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 1(项) | ¥8,000.00 | ¥8,000.00 | 技术要求 对于完成修理维护的送修车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标准进行验收;由甲方送修人确认,验收合格后,按省市区两级政府交通部门及行业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执行保修义务,具体如下: 1整车大修和总成大修:行驶10000公里或90天内 2二级维护 行驶5000公里或30天内 3三级维护 行驶2000公里或15天内(时间/公里数 以先达到者为准)保修期或保修里程范围内,因维修质量问题出现的车辆返修,由供应商免费修理;因材料质量问题出现的车辆返修,由供应商免费更换同一品目和型号的全新维修材料。我局定期或不定期对供应商的服务及修理、材料配件和辅助材料质量进行检查或检测,若发现供应商存在技术或质量问题,供应商应无条件给予返修,所发生的返修费用应由供应商承担 服务要求 1交通便利或设有合理、明显的指示标志 2生产厂房面积应满足《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1-2014)国家标准相关要求;生产厂房内应设置总成维修间并设置总成维修所需的工作台、拆装工具、计量器具等;生产厂房内应设有预检工位,预检工位应有相应的故障诊断、检测设备 3修理车间布局合理、各功能区标志清晰;车间设施良好、修理工位标示明确 4具有与承修车型、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合法停车场地,地面平整坚实,区域界定标志明显,保证车辆行驶通畅 5接待室应整洁明亮,明示各类证、照、主修车型、作业项目、工时定额及单价等,并应有供客户休息的设施 6具有符合《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条件》(GB/T21338-2008国家标准)的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检验员、维修业务员、维修价格结算员、机修人员、电器维修人员、钣金(车身修复)人员和涂漆(车身涂装)人员等从业人员,并取得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7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设置经营、技术、业务、质量、配件、检验、档案、设备、生产和安全环保等管理部门,并落实责任人 8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维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质量控制制度健全、有效、合理 9具有规范的业务工作流程,公开服务项目、服务收费、业务受理程序、服务承诺和用户抱怨受理程序等,并明示经营许可证、标志牌、配件价格、工时定额和价格标准等。同时,向送修单位公开西安市公务车维修的工时费优惠率和维修材料管理费率、质量保证规定、监督投诉电话 等等 |
| 18 |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 1(项) | ¥8,000.00 | ¥8,000.00 | 技术要求 对于完成修理维护的送修车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标准进行验收;由甲方送修人确认,验收合格后,按省市区两级政府交通部门及行业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执行保修义务,具体如下: 1整车大修和总成大修:行驶10000公里或90天内 2二级维护 行驶5000公里或30天内 3三级维护 行驶2000公里或15天内(时间/公里数 以先达到者为准)保修期或保修里程范围内,因维修质量问题出现的车辆返修,由供应商免费修理;因材料质量问题出现的车辆返修,由供应商免费更换同一品目和型号的全新维修材料。我局定期或不定期对供应商的服务及修理、材料配件和辅助材料质量进行检查或检测,若发现供应商存在技术或质量问题,供应商应无条件给予返修,所发生的返修费用应由供应商承担 服务要求 1交通便利或设有合理、明显的指示标志 2生产厂房面积应满足《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1-2014)国家标准相关要求;生产厂房内应设置总成维修间并设置总成维修所需的工作台、拆装工具、计量器具等;生产厂房内应设有预检工位,预检工位应有相应的故障诊断、检测设备 3修理车间布局合理、各功能区标志清晰;车间设施良好、修理工位标示明确 4具有与承修车型、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合法停车场地,地面平整坚实,区域界定标志明显,保证车辆行驶通畅 5接待室应整洁明亮,明示各类证、照、主修车型、作业项目、工时定额及单价等,并应有供客户休息的设施 6具有符合《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条件》(GB/T21338-2008国家标准)的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检验员、维修业务员、维修价格结算员、机修人员、电器维修人员、钣金(车身修复)人员和涂漆(车身涂装)人员等从业人员,并取得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7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设置经营、技术、业务、质量、配件、检验、档案、设备、生产和安全环保等管理部门,并落实责任人 8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维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质量控制制度健全、有效、合理 9具有规范的业务工作流程,公开服务项目、服务收费、业务受理程序、服务承诺和用户抱怨受理程序等,并明示经营许可证、标志牌、配件价格、工时定额和价格标准等。同时,向送修单位公开西安市公务车维修的工时费优惠率和维修材料管理费率、质量保证规定、监督投诉电话 等等 |
合同金额: 19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玖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8月24日至2027年08月23日
履约地点:西安市莲湖区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8月2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8月2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车辆维修协议.pdf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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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7bid.cn/view/464/p_9wPaABLRKCxEZfBeB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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