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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定点医院新增重症床位电子支气管镜等设备采购

2023-01-03招标公告-公告公开招标辽宁 - 锦州市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新冠肺炎定点医院新增重症床位电子支气管镜等设备采购
省份/直辖市 辽宁 所属地区 锦州市
采购单位 锦州市中心医院 项目联系方式 0416-***3061
更多联系方式 156****9539 姜起凡 183****9527 张伟 0416-***3111 更多联系方式(8个)
代理机构 辽宁燊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方式 王女士 0416-***0777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新冠肺炎定点医院新增重症床位电子支气管镜等设备采购) 竞争性谈判 公告

项目概况

( 新冠肺炎定点医院新增重症床位电子支气管镜等设备采购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 2023 年 1 月 9 日 9 时 0 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H22-210700-07097

项目名称: 新冠肺炎定点医院新增重症床位电子支气管镜等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 001

预算金额: ¥ 1,395,500.00元

最高限价: ¥ 1,395,500.00元

采购需求:气管镜(麻醉视频喉镜) 1台、可视喉镜(视频喉镜)1台、多功能床25台、呼吸湿化治疗仪5台、智能温控仪5台、营养泵15台、输血输液加温仪6台 ( 详见 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 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 15个日历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 是 / 否 )接受联合体 : 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 ;

3.2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凭证》。

3.3供应商须具有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二证合一。

3.4截止报名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5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 年 1 月 4 日 至 2023 年 1 月 6 日 , 每天上午 8:30 至 11:30 ,下午 13:00 至 16: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网

方式: 线上

售价: 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 年 1 月 9 日 9时0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 ***网、线下递交辽宁燊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永和国际 35-7号) 。

六、开启

时间: 2023 年 1 月 9 日 9时00 分 (北 京时间)

地点: 辽宁燊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永和国际 35-7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 响应文件 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400****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本项目 响应文件 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网),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 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 响应文件 的按照无效 响应文件 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供应商在递交 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纸质版 响应文件 、以介质形式 (如:光盘、U盘、移动硬盘、电子邮件等)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及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 响应文件 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 ,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纸质版 响应文件 和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心医院

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上海路二段 51号

联系方式: 0416-***30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燊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永和国际 35-7号

联系方式: 0416-***0777

邮箱地址: Sh****@****.com

开户行: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

账户名称:辽宁燊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4101007368895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0416-***0777

辽宁燊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3日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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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7bid.cn/view/475/EMTOdoUBzcw65Br6jO-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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