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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2026年其他电磁学计量标准器具采购 JSZC-320100-JCEC-G2026-0349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10-09 14: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0-JCEC-G2026-0349
项目名称: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2026年其他电磁学计量标准器具采购
预算金额:156.3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56.3万元
采购需求:
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拟采购以下设备,主要用于实验室能力提升,满足实验室日常检测和科研需求,投标人须对采购包中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分,评标、授标以采购包为单位。本次招标货物需包含所有电缆、附件、配件以及开通调试培训。投标总价或设备单价超出最高限价均按无效投标处理。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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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核心产品 |
是否接受进口 |
质保期 |
溯源 |
单价最高限价(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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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数字万用表 |
2 |
台 |
否 |
否 |
自验收通过之日起3年内免费质保 |
省级或省级以上技术机构 |
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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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电流线圈 |
1 |
台 |
否 |
否 |
自验收通过之日起3年内免费质保 |
省级或省级以上技术机构 |
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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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LCR测试仪 |
1 |
台 |
否 |
是 |
自验收通过之日起3年内免费质保 |
省级或省级以上技术机构 |
9.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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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电缆缺陷定位测试装置 |
1 |
套 |
否 |
否 |
自验收通过之日起3年内免费质保 |
省级或省级以上技术机构 |
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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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携式多功能校准器 |
1 |
台 |
否 |
否 |
自验收通过之日起3年内免费质保 |
省级或省级以上技术机构 |
1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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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电池充放电测试仪校准装置 |
1 |
套 |
是 |
否 |
自验收通过之日起3年内免费质保 |
省级或省级以上技术机构 |
4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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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单相电能表标准装置 |
1 |
套 |
否 |
否 |
自验收通过之日起3年内免费质保 |
省级或省级以上技术机构 |
2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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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三相电能表标准装置 |
1 |
套 |
否 |
否 |
自验收通过之日起3年内免费质保 |
省级或省级以上技术机构 |
3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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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不透光响应时间测量仪 |
1 |
套 |
否 |
否 |
自验收通过之日起3年内免费质保 |
省级或省级以上技术机构 |
2.8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20 日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财务报表,公司成立不满一年,至少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①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②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2-5)的证明材料
7.提供投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缴纳凭据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所投产品如为进口产品且为代理商投标,应提供设备制造商或其驻中国办事机构或其在中国销售总代理的投标授权委托书,并明确承担一切售前、售后责任。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10-09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网站发布公告。
6.2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网址:http://****.cn)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网首页“新CA办理指南”。***网首页进行供应商注册及CA绑定。CA登录后,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操作。
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gov.cn
首次登录“苏采云”系统的新用户,***网址后,点击“用户注册”--“新CA办理指南”--获取CA后绑定、登录系统--采购项目参与--下载采购文件(文件后缀名为“kedt”)。
“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025-****3744、025-****3743。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网”(www.****.gov.cn)更正公告。
6.3 勘查现场:无
6.4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不含授权代表社保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
单位地址:****道****号三宝科技园
联系人:程飞
联系电话:025-****15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路****号****广场
联系人:瞿凯
联系电话:025-****09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瞿凯
电话:025-****0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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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7bid.cn/view/478/9Qrbj6ABLRKCxEZfJil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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