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6NCZ002101
项目编号: SZT2026-NX-SC-ZC-HW-0388
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传染病防控诊治检测能力提升采购项目(一至三标段)
预算金额(元): 28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2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 传染病防控诊治检测能力提升项目一标段 | 血培养及鉴定药敏流水线 | 临床检验设备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1000000.00 | |
| 传染病防控诊治检测能力提升项目二标段 | 二代测序仪 | 其他医疗设备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350000.00 | |
| 传染病防控诊治检测能力提升项目二标段 | 生化免疫流水线 | 临床检验设备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900000.00 | |
| 传染病防控诊治检测能力提升项目三标段 | 液相色谱分析仪 | 色谱仪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550000.00 | |
| 数量合计: | 4 | 预算合计: | 2800000.00 | |||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含安装调试):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和(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4)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的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根据(财库〔2026〕2号)《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通知》中要求的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专项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承诺函(包含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对参与项目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评审时以此查询结果为准】(5)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属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直接参加投标的,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②投标人属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参加投标的,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医疗器械须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06-12 00:00:00 至 2026-06-22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网;***网; ***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7-14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网(二期),通过CA锁(二期)***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3.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证书及CA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网”首页快捷入口“CA办理”模块查看。4.***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受。5.***网上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网的“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上开标,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远程投标文件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工作的投标无效。解密工作具体如下:(1)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应根据系统提示完成解密工作。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时间 30 分钟)完成解密工作的投标无效。(2)投标人在进行解密工作时,应使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否则可能导致无法解密,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系统进行公布投标人后,方可进行解密阶段,未公布投标人的需在线等待公布投标人后进行解密。具体操作流程***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6.发布媒体:***网;***网;***网。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
地 址: 宁****路****号
联系方式: 0951-***85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银****中心
联系方式: 0951-***2070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徐蓉
电话: 0951-***8550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赵伟、吴继东、孙荣、刘超、李响
电话: 0951-***2070
采购文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6-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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