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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 E3706002318009329(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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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2026年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监理已由莱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莱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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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建设地点:莱州市
- 2.2 建设规模:完成1794户农村建筑节能改造及5000平方米城区建筑节能改造
-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2026年11月30日前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 计划开工日期:2026-05-31计划竣工日期:2026-11-30
- 2.4 质量要求: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相应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质量要求到达合格标准。
- 2.5 招标范围:项目施工的前期准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备案、存档等工程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
- 2.6 公告截止时间:2026-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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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拟投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项目总监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工程的招标活动。项目监理机构应具备开展监理工作的能力。
- 3.3 财务要求:/
- 3.4 业绩要求:/
- 3.5 其他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本次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其他未列明行业】。
(2)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同投标函一同上传,未在指定位置上传的视为未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渠道: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Gov.Cn 点击查看)—“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留存方式:由招标人审核后备案】
- 3.6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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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5月09日 18:00至2026年05月14日 18:00(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网(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网”(http://****.gov.cn 点击查看)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ml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 4.2 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 4.3 开标时间与地点:2026年06月03日 09:00 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莱州分中心第1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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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6月03日 09:00,地点为: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莱州分中心第1开标室。
-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网上签到, 并根据烟台市公共资***网发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下载地址: https://****.gov.cn 点击查看) 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操作。
- 5.4 逾期未上传的或无法被系统读取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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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项目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平台、山东省公共资***网、烟台市公共资***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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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其他
- 7.1 (1)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烟台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2)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烟台市工程建***平台参与开标活动。(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4)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相关工作的通知》(烟建建管[2022]28号)的规定,本项目根据监督管理部门要求适时采用市内远程异地就近评标。(5)根据烟建建管〔2023〕2号关于《烟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导则(修订)》的通知,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定标方法。(6)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本公告下方“提出异议”功能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莱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投诉,电话:0535-***2760 点击查看。(7)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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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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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莱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招标代理:烟台铭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莱州市文昌南路 |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陈东平 |
联系人:张超 |
| 电话:0535-***1770 点击查看 |
电话:139****4490 点击查看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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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13****@****.com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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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部门:莱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联系方式:0535-***2760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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