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裕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5万吨 年电子级环氧树脂及其配套项目-部分建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山裕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5万吨/年电子级环氧树脂及其配套项目-部分建筑工程施工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政务备字〔2025〕1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裕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唐山裕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内容:****楼、****楼、中央化验室、中央控制室、机电仪维修间工程 。2.1.2建设地点:唐山市曹妃甸区化学工业园区。2.1.3工期:550天。2.2招标范围:****楼、****楼、中央化验室、中央控制室、机电仪维修间工程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招标人要求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0000万元的工业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4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及以后成立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4信誉要求: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以“***网”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4-17 09:00至2026-04-24 17:00(北京时间,下同),***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5-0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平台”、“***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远程异地评审。(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已在"***平台"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其中河北省 CA ***平台任一家CA(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的投标***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文件。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355;北京CA:400****319;山西吉大CA:400****200;联通CA:0311-****1619;CFCA:400****888;CQCCA:400****995。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投标。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平台响应端口在线提出,联系人:杜天鹏,电话:150****7563。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曹妃甸化学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
电话:0315-***5017
电子邮箱:yu****@****.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 唐山裕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5万吨 年电子级环氧树脂及其配套项目-部分建筑工程施工 | 无 | 0 |
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唐山裕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化学工业园区中南部,石化东路西侧厂房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路****号 |
| 邮编: |
063200 |
邮编: | 050081 |
| 联系人: |
于先生 |
项目负责人: | 杜天鹏、孙晓亮、任弘华 |
| 电话: |
0315-***1121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150****7563 |
| 传真: |
0315-***1121 |
传真: | 0311-****6907 |
| 电子邮件: |
zb****@****.cn |
电子邮件: | 22****@****.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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