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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水文测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承德部分)工程保险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水文测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承德部分)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水利厅以冀发改农经[2023]1493号 、冀水防[2024]5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河****中心,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河****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河北省水文测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承德部分)工程保险 2.1.2建设内容及规模:改建水文站34处,新建水文站1处,改建水位站156处,新建水位站2处,改建雨量站461处,新建雨量站21 处,改建巡测基地5处,全面提升区域水文测报能力。其中:(一)测验基础设施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测验断面桩牌设立、断面整治,***平台、设立水尺,新建缆道、***平台,新建、改建观测场和生产业务用房等。(二)购置仪器设备内容。主要包括水位观测仪器、流量测验仪器、泥沙测验仪器、降水观测仪器、蒸发观测仪器、水温观测仪器、气象观测仪器、测绘及视频监控仪器、通信设备及其他等设备。 2.1.3保险期限:(1)建设期:自保险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止。(2)缺陷责任保证期:自建设期保险期限结束之日起起算,向后顺延24个月。如工程延期则保证期的起算时间相应顺延。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河北省水文测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承德部分)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同一保险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作为唯一投标人(以授权时间最早为准),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3.1.2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4-07-01 15:00至2024-07-08 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平台(http://****.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7-22 10:00:00,***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平台、***网、****中心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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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7bid.cn/view/520/W_2FbZABmLsr7pQG5Fc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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