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该项目未关联政府采购计划,不属于政府采购范畴,不适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项目基本信息
- 采购单位:友谊县公安局
- 报价截止时间:2026-08-24 09:00:00
- 项目预算(元):515000.00
- 联系人:孙海波
- 送货地点:黑龙江省双鸭****大街****号,友谊县公安局
- 到货时间: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到货
- 签约时间:成交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
- 仅面向中小企业:否
- 小微企业优惠率(%): 0.00
售后服务要求
- 免费维修质保期: 1年
- 电话支持响应要求: 7*12小时
- 售后上门服务年限: 1年
- 售后上门服务时限: 接到报修后12小时
踏勘需求
- 踏勘地点:
- 踏勘时间:
采购产品需求清单
| 序号 | 商品分类 | 产品名称 | 参考品牌 | 参考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是否允许进口商品报价 | 现货要求 | 原装正品要求 | 技术指标 |
| 1 | 其他终端设备 | 全能智堪仪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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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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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 1 | 否 | 是 | 是 | 一、产品技术参数: 本项目为:“全能智勘仪”功能模组采购项目,要求功能模组须与采购人现有设备对接使用,须采用“主机+功能模组”组合集成设计。 一、超宽光谱智勘模组技术参数: 须采用科研级光谱图像传感器,160~1100nm的超宽幅光谱感应范围,可实现远距离大面积搜索潜在的指掌印痕与客体的清晰反差、近距离高清拍摄指掌纹,去复杂背景指纹提取拍摄、各类生物痕迹搜索显现、潜在血迹搜索、文件检验等各项功能。 1、前置式激发光源: 1.1、超宽光谱智勘模组须配备254±2nm、365±2nm、850±2nm共3种LED波段的前置式激发光源; ▲1.2、超宽光谱智勘模组须支持在选择波段时自动切换相对应滤镜,并支持在模组前端配的LED显示屏显示在用波段数值。 2、传感器:超宽光谱智勘模组须配备CMOS图像传感器。 3、光谱镜头:超宽光谱智勘模组须配备专用紫外镜头。 4、激光定位:超宽光谱智勘模组须配备十字型激光定位。 5、“超宽光谱智勘模组”须具有如下常用功能: 5.1、须处理≥3米外的远距离搜索白墙潜在指纹,近距离可拍摄清晰指纹; 5.2、须具备无须试剂,纯光学处理红包(利是封)潜在汗潜指纹(指印肉眼不可见)拍摄功能。 6、磁吸式遮光罩:须配备磁吸式遮光罩,可方便吸附及拆卸,可支持防UV光源外泄及暗视场拍摄,尺寸:≤长115mm×宽110mm×高60mm,重量:≤130g。 7、连接主机的重量及尺寸:≤200mm×宽160mm×高110mm,≤1850g。 二、可视化激光靶向模组技术参数: 用于对案发现场的全类型(渗透/半渗透/非渗透性的粗糙、光滑表面)物证客体上潜在的各类痕迹物证,如:衣物、砖头、木头、纸张等客体上的痕迹及DNA发现。对潜在人体生物检材无损搜索发现,如:精斑、尿斑、唾液斑、阴道分泌物等。同时具备灰尘指纹(加层/减层)暗视场拍摄。 ▲1、光源:可视化激光靶向模组应配备280nm激发光源、600nm激发光源、633nm激发光源、445nm激发光源、532nm激发光源、白光光源。 2、滤光组件模块:须配备滤光组件模块,支持使用光源时通过滤光组件模块自动切换不同的滤光组件。 3、显现试剂:须配备试剂雾化模块,可雾化“DNA靶示试剂”(GQ陈旧性)显现试剂套装。 4、“DNA靶示试剂”试剂安全性:经磁珠法提取采集卡上喷显现后模拟指印样本,可得到完整DNA分型图谱,平均峰值大于1000rfu。 ▲5、手印痕显现功能: 5.1、须支持经过可视化生物靶示试剂处理红包、首饰盒、鲜艳色塑料等在激发光下产生强烈荧光的客体,可抑制荧光背景干扰下清晰显现出指纹痕迹; 5.2、须支持经过DNA靶示试剂处理箱纸壳、牛皮纸信封、原木色木棍、砖块、人民币等荧光显现出渗透性客体潜在的指纹痕迹。 6、连接主机的尺寸及重量:尺寸:≤长200mm×宽160mm×高110mm,重量:≤1700g。 三、激光防护、拍摄记录及包装附件 ▲1、激光防护附件:须采用双波段(445/532nm)黄/橙色双镜片一体式设计的激光防护附件;激光防护附件的眼镜镜片须具有上下折叠功能且两侧具有遮光护罩,须支持使用不同波段时无须更换眼镜;黄色镜片须带有OD5+防护标识、橙色镜片须带有OD7+防护标识; ▲2、拍摄记录附件:须配备双波段(445/532nm)黄/橙色直板式手机激光滤镜的拍摄记录附件,支持使用时直接固定于手机前端摄像头进行激光滤光拍摄记录,无须夹持手机固定安装 四、配置:超宽光谱智勘模组1套、可视化激光靶向模组1套、“DNA靶示试剂”试剂1套(10mlx5瓶)、手持式喷雾器1个、双镜片一体式激光防护眼镜2副、直板式手机激光双波段滤镜1副。 二、商务要求: 1、提供符合要求的样品 2、投标时应提供公安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且所有参数需在检验报告中体现 3、参与比价的厂商需按甲方所需要求参数提供对应产品的检测报告原件,供应商应在报价结束前将所报价产品样品送至我单位集中参评,样品与检测报告原件提供截止时间与此公告截止时间一致。截止时间未收到样品、报告、或样品参数款式不符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此次比价。 4、检测报告需上传,原件备查。 5、合同签订后3个日历日到货 6、违约: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交付服务或者项目延期,产品质量、标准不符合,将支付中标合同金额10%违约金并解除合同,更换厂家。 |
| 2 | 其他终端设备 | 办案区一体机 |
无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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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 1 | 否 | 是 | 是 | 一、硬件技术指标 1.1一体机采集柜 1、控制台整体尺寸:不大于1650mm(L)×850mm(W)×850mm(H) (高度为桌面高度); 2、柜体台面应采用木质面板和钢板结合,冷轧钢板厚度不小于1.2mm,表面处理符合IP23级安全保护标准,采用高温高光涂料喷粉处理,涂层厚度:机柜涂层厚度在60μm~80μm之间,机柜涂层的耐冲击指标≥50Kg.cm(正冲通过),附着力:符合GB/T9286-98规定二级以上标准,防刻划、防酸、耐磨、耐用、易清洁。柜体框架应全部采用Q235优质冷轧钢板折弯、冲压制作而成,坚固耐用,面板中间可放置显示器; 3、一体机内置可手动或自动控制的升降杆装置(含云台),支持照相设备、补光灯的固定安装;人像采集时, 升降杆装置可根据被照相人身高自动调节照相设备高度至合适高度,具有手动调节按钮,可手动调节高度到合适位置;摄像开始时,补光灯可自动开启,被采集人员的身高、体重、足长数据自动传输至电脑; 4、配备显示器支架,支持液晶显示器的集成安装,可前后大范围旋转调整,整体操作灵活方便,既不阻挡工作人员观察全场的视线,又不影响操作显示; 5、一体机工作台所预留的内部位置能够安装工控电脑主机、打印机、指掌纹采集仪、二代证阅读器、DNA干燥箱、条码打印机、银行卡采集器、随身物品采集仪、条码阅读器、照相设备、补光灯等多种设备; 6、键盘使用桌面下方活动托盘;采集柜桌面集成随身物品采集区域;该区域包含刻度尺,刻度尺范围≥L300mm*W300mm,最小刻度为1mm; 7、控制台台面及柜体各处边缘无棱角,全部做圆弧处理,防止碰撞自残; 8、应配备万向云台,采用金属材质,可调节上、下、左、右方向; 9、柜体设有应急提示装置,实现一键提示功能; 10、集成电脑音箱,两声道有源放大器功率输出; 11、含指掌纹采集仪清洁套装; 12、应集成嵌入式条码扫描仪,用于DNA条码录入。 1.2指掌纹采集仪 1、通过GA标准:GA/T625-2010, GA/T626.1-2010, GA/T626.2-2010,GA/T864-2010, GA/T865-2010, GA/T866-2010; 2、高清晰光学成像原理(非扫描原理的采集设备),采用面阵方式采集;支持掌纹、侧掌、四联指、单指平面采集,支持单指三面滚动采集; 3、指掌纹采集:指掌纹采集仪应为指掌纹采集一体机,采用CMOS传感器,所有指掌纹采集在同一个采集窗口内完成; 4、主要技术指标 1)采集窗口尺寸:≥121 mm×121 mm 2)有效图像尺寸:117mm×117mm 3)滚动指纹采集窗口:≥40.64mm×40.64mm 4)滚动指纹图像尺寸:32.5mm×32.5mm(最大40.64mm× 40.64mm) 5)图像像素数:2304×2304像素(掌纹);1024×1968像素(侧掌纹);1600×1500像素 (四连指);640×640像素(滚动指纹,最大800×800像素) 6)图像畸变:≤1% 7)分辨率:500 dpi ±1% 8)图像灰度级:8位,256 级灰度 9)动态范围: ≥180级 10)采集速率:单指、滚动采集≥15 帧/秒;四连指和掌纹≥2 帧/秒 1.3人像采集设备 1、像素不小于2400万; 2、传感器类型 CMOS,传感器尺寸:APS画幅(22.3*14.9mm),最高分辨率 6000×4000。 1.4补光灯 1、为人像拍照补光,安装于人像背景板前方; 2、当被采集对象站到身高、体重、足长自动测量设备上,自动触发照相补光光源,自动调节升降杆到相应高度,补光灯亮度可调; 3、亮度均匀,色温≥5400K; 4、确保拍摄环境光源稳定,无杂光干扰,光线要求均匀柔和,使面部特征肌肉层次分明,人像两侧光比适当,不应出现过大阴影。 1.5身高体重足长测量仪 1、可通过身高体重测量仪测量身高、体重、足长信息,并自动填写到软件中; 2、身高测量范围:800—2000mm (分度值:5mm,误差度:±5mm); 3、体重测量范围:20—200Kg (分度值:0.1kg,误差度:±0.1kg); 4、足长测量范围:80mm—400mm (分度值:2mm,误差度:±2mm)。 1.6二代证阅读器 1、符合公安部部颁标准(GA450-2013);兼容ISO/IEC 14443 type B标准。 2、实现身份证所有信息自动录入、上传; 3、支持USB通讯; 4、内嵌公安部安全模块; 5、内置于采集台桌面,方便拆卸和维护; 6、读卡距离:0-30mm; 7、阅读时间:<1S。 1.7干燥箱 1、除湿容积不小于20L; 2、无需调节设定,全自动除湿; 3、湿度传感器采用机械指针式; 4、测量范围0-100%RH; 5、2-5小时除湿生效,湿度范围25-55%RH; 6、耗电量低(3W),且停电后还能持续一定时间的防潮功能。 1.8激光打印机 1、黑白激光打印机; 2、最高分辨率:600×600dpi; 3、最大打印幅面:A4。 1.9工控机 1、指掌纹采集仪、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照相设备、随身物品采集仪等主要采集设备通过USB接口与主机连接; 2、CPU:Intel 酷睿I7-7700及以上; 3、内存:16GB及以上; 4、硬盘:256GB SSD+1TB机械硬盘及以上; 5、显示器:不小于21"宽屏16:9,1920×1080分辨率或以上。 1.10随身物品采集仪 1、传感器:硬件传感器≥500万像素;采集速度不小于1张/秒; 2、支持JPEG、TIF、BMP、PDF等图像采集格式,可对各类随身物品如文件、单据、身份证、笔记、图片、立体实物及笔迹采集,悬臂可以水平180度自由旋转,提供参考比例尺; 3、接口为USB2.0,无须外接电源。 1.11银行卡采集仪 1、支持磁条卡、IC 卡、非接触式 IC 卡三种银行卡类型。 2、支持自动采集,并配有读卡指示灯及蜂鸣提示功能。 3、支持 1~2 秒可完成采集。 4、通过 USB 接口供电并上传数据。 5、支持获取银行卡号、到期日期、姓名等信息。 6、支持适配 XP、WIN7、安卓、linux 等各种操作系统进行使用。 7、在银行信息全部开放的前提下,支持采集银行卡的用户名、开户行、卡号,交易记录等信息。 1.12声纹采集仪 产品列入公安部《声纹数据采集终端合格产品及制造商名录》, 支持与一体化采集客户端软件无缝集成并完全兼容应用,实现声纹信息一体化采集并数据上报。 1、 支持交谈模式采集。 2、 音频采集器能够同步采集的语音通道数≥8个通道,实现高精度、高品质的录音。 3、 采集音频格式为16kHz采样率、16位量化精度,wav格式。 4、 拾音距离:支持0.8m到1.5m的远场采集。 5、 定向采集目标发言人的语音信息、准确分离问答双方。 6、 问答两路麦克风输出的信噪比达到25dB以上。 7、 采集设备具有良好的隔离度,目标说话人语音在整条语音中占比超过95%。 8、 供电接口:USB接口。 1.13虹膜采集仪 产品列入公安部《虹膜数据采集终端合格产品及制造商名录》,支持与一体化采集客户端软件无缝集成并完全兼容应用,实现虹膜信息一体化采集并数据上报。 1、产品尺寸:不大于241*146*73mm 2、双130万像素虹膜摄像头 3、图像分辨率:640*480 4、传输速率:不小于7帧/秒 5、注册速度:≤2s 6、匹配速度≤0.3s 7、工作距离:不小于15cm 8、通讯接口:标准 USB2.0 接口,即插即用 9、采集方式:可采集双眼虹膜图像 10、使用方式:360度旋转、上下自由拉伸,角度自由调整 11、供电:采用双USB口供电 12、电源输入:DC5V@1A 二、软件技术指标 二、体化采集客户端软件 人员信息一体化采集客户端软件系统支持集成相关采集设备,实现工作人员在一个采集界面就可以操作所有采集设备,通过对各组件的调用,一站式采集人员基本信息、指掌纹信息、人像信息、DNA信息、足迹信息、声纹信息、虹膜信息、笔迹信息、银行卡信息、随身物品信息、特殊体征信息、身高体重足长信息、手机信息等。 1.1软件总体要求 1、采集端支持Win7/Win10 32/64位操作系统。 2、支持采集数据实时保存至服务端,确保异常情况下数据不会丢失。 ▲3、具备人证核验功能,可将采集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芯片内的人脸信息和指纹信息,与人像采集单元和指掌纹采集单元采集的人脸图像和指纹图像进行1:1比对,并给出相应提示。(须提供公安部下属相关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支持离线/在线采集,适应各种采集应用场景。 ▲5、***网续传功能,网络断开状态下,应支持离线登录并将人员基础信息存储至本地,网络连接恢复后,应能自动上传至服务器。(须提供公安部下属相关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应具备数据补采功能,****中心未采集的数据项进行补采。(须提供公安部下属相关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应具备异地采集功能,支持在不同信息采集设备中采用同一账户登录系统,对已采集信息进行修改、存储和数据上传。(须提供公安部下属相关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应具备数据导入/导出功能,支持已采集数据的单条或批量数据导入和导出。(须提供公安部下属相关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9、应具备故障申报功能,可通过扫描软件界面上生成的二维码进入微信小程序,进行实施问题解答。(须提供公安部下属相关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采集的人员基础信息采集数据项应符合公传发(2019)15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员基础信息一体化采集设备与基层公安机关信息系统对接应用工作的通知》中附件1:《人员基础信息采集数据项》和附件2:《人员基础信息采集质量要求》。(须提供公安部下属相关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1系统中的涉案类别字典代码表应符合《全国刑侦信息专业应用系统声纹数据库技术规范V1.0》中9.1的要求。(须提供公安部下属相关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2基本信息采集 1、应支持采集人员基本信息录入,采集的人员基本信息须包含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证件类别、证件号码、身份证照片、户籍地、现住地、文化程度、职业、人员类别、采集原因、采集地点、采集单位、采集时间、采集人等。 2、应支持通过二代证阅读器读取二代证中的身份证号、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照片信息等。 3、应能手动填写公民身份证号码,可自动校验公民身份证号码的合法性,可自动解析出生日期、年龄、性别等信息。 4、支持对被采集人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信息手动采集,包含临时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士兵证等。 5、应能通过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已录入数据库信息。 6、应能通过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采集记录。 7、应能自动生成人员编号。 8、应具备标准的人员基本信息查询接口,其他专业系统可直接调取此接口获取人员基本信息。 9、具备基本信息的自动查询比对功能,获取人员在全国在逃库人员数据库、全国常住人口库、全国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库等数据库中的相关人员信息。(须提供软件功能截图) 1.3指掌纹信息采集 1、支持采集人员的十指平面指纹、滚动指纹和掌纹,提供规范的指掌纹采集流程。 2、具备指掌纹质量自动判断功能,对不符合捺印质量的数据限制入库、并具有重新采集的提示功能,提供必要的语音提示。 ▲3、应在软件界面中显示指掌纹图像质量评价分数,提示是否合格、质量不合格时采集到设定的次数后,可以强制通过,不合格原因可设置为手指变形、脱皮、严重磨损、手指受伤、设备原因、图像质量评价分数不准确等。(须提供公安部下属相关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指纹数据在本地经特征提取、图像压缩等处理。 5、可设置指掌纹为缺指/伤残掌。 ▲6、应具备指纹一致性校验和重复性校验功能,对滚动指纹图像和平面指纹图像进行一致性校验和重复性校验。(须提供公安部下属相关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应具备左右手指和左右手掌校验功能。 8、应支持对已采集完成的指纹进行重新采集。 9、单指采集完成应显示指纹缩略图,可点击打开大图预览窗口,显示当前指纹图像及指位、图像质量评价分数、不合格原因(合格指纹不显示) 10、具备指掌纹特征点显示功能。 11、采集过程中应有语音提示,包括:请捺印…指位、质量不合格、重新捺印、请选择不合格原因等。 ▲12、应支持指掌纹标准格式导出,指掌纹信息交换文件格式应符合《指掌纹信息交换文件格式技术规范(版本5.0)》要求。(须提供公安部下属相关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3、采集的指掌纹信息数据项应符合《指掌纹信息数据项 版本5.0》要求。(须提供公安部下属相关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人像照片采集 1、应能现场采集数字照片并传输,采集到的人像应清晰,层次丰富,无明显畸变。数字相片规格、颜色模式、压缩方式、头像大小及位置应符合GA/T706-2007中的要求。 2、应采集3张人像照片,正面人像1张、左侧面人像1张、右侧面人像一张;可存储1张正面人像裁剪后的人脸图像,图像应符合GA/T1324 2017《静态人脸图像采集规范》中要求,也可手动调整人像裁剪位置。(须提供公安部下属相关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应支持人像照片导入功能。 4、正面人像应自动生成人像电子胸牌,侧面人像可选择是否生成电子胸牌。 ▲5、应具备人脸检测功能,支持对人像采集质量进行打分,可实现人脸框自动定位、闭眼检测等。(须提供公安部下属相关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在复杂背景图像环境下,具有基于眼睛定位方法的人脸自动检测和定位功能,实现标准正面人像图片自动裁剪(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5DNA信息采集 1、应具备DNA查重功能,可通过身份证号到DNA国家库中进行查重,判断被采集人是否采集过DNA信息,如提示该人员被采集过DNA信息,则无需进行DNA采集。 2、系统应具备DNA编号生成和录入功能,可自动生成唯一DNA编码,也可通过条码阅读器录入其他系统生成的DNA编码,手工录入时可检验DNA编码规则,可通过软件界面设置样本类型。 1.6身高体重足长信息采集 身高体重足长信息采集功能应融合在人像采集过程中,当拍摄正面人像时,同时自动测量被采集人的身高、体重、足长三项数据,并将结果显示在人像界面中。 1.7随身物品采集 1、应具备随身物品信息采集功能,对被采集人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拍照留存,并录入相关文字描述信息。 2、应具备照片导入功能,将已拍摄好的照片通过本地文件导入方式录入系统。 1.8笔迹信息 支持人员笔迹信息的采集,采集时将笔迹放置在台面上随身物品采集区域内,拍照后手工录入笔迹种类、书写水平、字形、字体、书写方式、书写间隔等文字描述信息。 1.9特殊体征采集 1、可通过照相设备或高拍仪采集人员特殊体征。 2、应能采集人员特殊体征,包括体表特殊标记和体貌特征,以代码的形式表示,代码应符合GA 240.3和GA 240.4的要求。 3、可拍摄或导入多张体表特殊标记照片;照片分辨率为640×480;可手动输入每张体表照片描述信息,包括人体部分、体表方位、数量、特殊标记; 4、可手动输入体貌特征描述文字信息,包括静态特征描述性文字和动态特征描述性文字信息 1.10银行卡信息采集 支持磁条式、芯片式、非接触式银行卡的信息采集; 支持通过银行卡获取持卡人姓名、卡号、到期日等信息,在银行卡内信息未加密的情况下,可获取银行卡的部分交易记录。 1.11声纹信息采集 1、应能采集声纹信息,可选择录音语种、方言和发音方式,应具有开始录音、重新录音、停止录音、暂停录音、播放录音功能,可在软件界面中显示动态波形图、录音时长、有效时长和声道信息。 2、采集合格时语音总时长应不少于180秒,有效时长要求与发音方式设置有关,当发音方式设置为自述、交谈时,有效时长为180秒,设置为念读时,有效时长为120秒。 3、应在软件界面中自动提示录音状态,可显示录音质量评价分数,对不满足要求的可以重新采集。 4、应在软件界面中显示念读范本内容、自述范本内容或交谈范本内容。 5、采集数据符合公安部声纹采集标准,应支持接入省级、部级声纹库实现数据的上报。 ▲6、应支持声纹导入功能。(须提供公安部下属相关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12虹膜信息采集 1、应具备虹膜采集功能,采集双眼虹膜照片,采集过程可显示虹膜图像质量评价分数,并具有图片保存功能; ▲2、支持虹膜重新采集,可在软件界面中设置双眼状态,包括正常、残缺、受伤未采集和其他缺失情况。(须提供公安部下属相关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13十指指纹卡打印 1、支持采集前端十指指纹卡本地打印和导出打印照片。 2、***网打印,***网打印和导出打印图片。 1.14比中信息查看 采集前端应具备比中信息查看功能,可根据采集时间、人员姓名、身份证号、人员编号、人员类别等查询人员比中信息。 1.15采集查询 采集前端应具备采集查询功能,可按照采集时间段、人员姓名、身份证号、人员编号、人员类别、人员性别、采集数据状态、审核状态、比中状态、采集人等条件,对本机采集人员进行查询。 1.16数据上传 ★为保证系统发挥最大的采比反业务应用及兼容性,须与《***平台V8.0》系统无缝对接,实现采集数据信息查询和数据共享,确保前端设备采集的数据可以规范、标准、顺利的进入后台,符合上级单位的考核标准。 二、商务要求: 1、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 2、投标时应提供公安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且所有参数需在检验报告中体现 3、参与比价的厂商需按甲方所需要求参数提供对应产品的检测报告原件,供应商应在报价结束前将所报价产品样品送至我单位集中参评,样品与检测报告原件提供截止时间与此公告截止时间一致。截止时间未收到样品、报告、或样品参数款式不符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此次比价。 4、检测报告需上传,原件备查。 5、合同签订后3个日历日到货 6、违约: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交付服务或者项目延期,产品质量、标准不符合,将支付中标合同金额10%违约金并解除合同,更换厂家。 |
1.电子卖场供应商用其上架销售的商品可参与比价报价。
2.采购人按照电子卖场交易商品品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评审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试行)》及各地区制定的禁止行为文件所规定内容,设定和发布商品的比价需求和初步意向价格,不应将多种商品的比价项目作为一个比价项目发布。
3.供应商参与报价则表示默认满足并接受采购需求项目要求。
4.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初步意向价格和供应商上架在售的同款商品价格。
5.其他资质文件:
①供应商响应的若为进口商品或品牌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一级经销商授权。?(品牌商品名单详见:https://****.gov.cn)
②供应商响应的若为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应提供《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证明》和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证书等必要的证明。
6.比价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在满足比价条件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排名价最低者成交,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不应以比价需求发布阶段未列明的技术参数、产品功能为理由拒绝成交。如需废标的,需在备注栏填写充分、合理的废标理由,无法提供相关情况的,不得废标。
7.比价报价期间,供应商只能报价一次,报价后不可修改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服务标准、证明链接、产品报价等任何信息。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比价项目。
9.供应商报价相同且符合报价规则的,应选择最早报价的成交。
10.对小微企业实行价格优惠政策。比价项目如关联了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应按照我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填写对小微企业执行的价格扣除比例。供应商响应的所有商品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供应商应上传针对商品生产厂家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系统自动用扣除后的价格比价、排名,实际成交价为未扣除价格前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11.产生成交结果后,供应商应72小时内确认订单,不可不确认订单或以商品价格错误、商品无库存、物流无法配送等不正当理由取消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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