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该项目已关联政府采购计划,属于政府采购范畴,适用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根据《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供应商在参加电子卖场政府采购活动时,认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按照《黑龙江省政府采购询问、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提出质疑、投诉。具体流程详见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质疑、投诉流程。
项目基本信息
- 采购单位: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 报价截止时间:2026-06-22 09:00:00
- 项目预算(元):104000.00
- 联系人:尚彬彬
- 送货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路****号黑龙江****楼
- 到货时间: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日到货
- 签约时间:成交公告发布后2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
- 仅面向中小企业:是
- 小微企业优惠率(%): 无
售后服务要求
- 免费维修质保期: 5年
- 电话支持响应要求: 7*24小时
- 售后上门服务年限: 5年
- 售后上门服务时限: 接到报修后24小时
踏勘需求
- 踏勘地点:
- 踏勘时间:
采购产品需求清单
| 序号 | 商品分类 | 产品名称 | 参考品牌 | 参考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是否允许进口商品报价 | 现货要求 | 原装正品要求 | 技术指标 |
| 1 | 真空检测仪器 | 重金属智慧实训系统 |
达元
|
YC5200
|
台 | 1 | 否 | 是 | 是 | 数量:1套。 适用范围:基于利用阳极溶出伏安法开发的重金属检测系统,可用于粮食、乳品、水产品、饮用水、中药材等重金属的定量检测。 1.主要模块: 智慧实训系统——食品安全智慧实训软件 ★提供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证培训和模拟考试,包括课程、视频学习,课程资料查看,题库练习,模拟考试等模块;不限于食品理化检验初级、食品理化检验中级、微生物检验初级、微生物检验中级。 ★配套实训案例包括不限于农贸市场食品快检服务案例、商超预包装食品的抽样案例等。 配套实训案例包括不限于农贸市场食品快检服务案例、商超预包装食品的抽样案例等。 配套仪器操作学习指导书。 配套快检服务流程学习:按照抽样人员的工作流程,快速信息化登记样品信息、检测项目信息,以及样品的追溯信息,可现场进行拍照取证,抽样对象电子签名,同时,自动对抽样地GPS定位。 配套检测监管与分析学习:自动收集检测设备的检测结果数据,并提供检测项目分析、样品分析,以及高危食品安全提醒功能。 包含≥11英寸学习终端,分辨率:≥2560*1600。 2.重金属检测 ★利用阳极溶出伏安法定量检测大米、小麦、玉米、大豆、水产品、乳品、饮用水、中药材等样品中铅、镉等重金属指标。 方法检出限:镉≤0.001mg/L,铅≤0.001mg/L。 线性范围:0μg/L~40.0μg/L(标准溶液)。 ★大米、小麦、玉米等粮食检测,20分钟内可完成样品处理及上机检测。 3.数字化管理 检测项目:系统内置的检测项目,可查询检测项目的详细信息。 标准信息:可搜索国家检验标准信息,用户可一键查看标准文件全文。 样品管理:内含食品33大类信息。样品信息库包括样品名称、对应的检测项目、参考的标准。 被检单位管理:可新增、修改、删除被检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信息等。 ★任务接收:可接收智慧实训系统中下发的检测任务,检测任务包括样品名称,对应的检测项目等信息。 ★检测记录管理:可进行数据筛选,查看检测记录详情信息,可通过自带打印机打印检测数据信息。 检测数据上传:检测数据通过无线/***网络及时上传到智慧实训系统。 设置:可进行打印设置、上传设置、用户管理设置,以及设备端基础数据下载。 3.硬件参数 模块化设计,分为仪器主机与便携式电化学分析仪。仪器主机与便携式电化学分析仪可通过有线或无线进行通信实现检测。 CPU:4核 1.8GHz处理器。 内存:2GB。 存储:16GB,支持扩展MicroSD(TF)卡。 ★显示界面:≥10英寸彩色液晶触摸屏。 外置接口:≥4个USB接口、1个HDMI、1个RJ-45网口。 无线通信:WIFI与蓝牙功能,***网和数据传输功能。 打印功能:内置热敏打印机,可以实时打印检测数据。 主机使用12V直流供电;内置锂电池,满足脱电情况下检测需求。 操作系统:Android。 便携式电化学分析仪配备自动化搅拌工作站,充分提高样本提取效率和检测准确性。 仪器无需接电极线,电极采用印刷三电极体系,集成工作电极、参比电极、对电极于一体,可抛式,无需打磨、清洗电极,提高检测速度。 电极耐强酸、强碱、有机溶剂;稳定性≥12个月,常温保存。 ★便携式电化学分析仪配备TYPE-C USB接口,方便正反插入。 4.电子卖场比价: (1)供应商提交响应的具体参数。 (2)供应商出具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无关联关系的承诺函。 |
1.电子卖场供应商用其上架销售的商品可参与比价报价。
2.采购人按照电子卖场交易商品品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评审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试行)》及各地区制定的禁止行为文件所规定内容,设定和发布商品的比价需求和初步意向价格,不应将多种商品的比价项目作为一个比价项目发布。
3.供应商参与报价则表示默认满足并接受采购需求项目要求。
4.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初步意向价格和供应商上架在售的同款商品价格。
5.其他资质文件:
①供应商响应的若为进口商品或品牌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一级经销商授权。?(品牌商品名单详见:https://****.gov.cn)
②供应商响应的若为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应提供《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证明》和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证书等必要的证明。
6.比价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在满足比价条件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排名价最低者成交,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不应以比价需求发布阶段未列明的技术参数、产品功能为理由拒绝成交。如需废标的,需在备注栏填写充分、合理的废标理由,无法提供相关情况的,不得废标。
7.比价报价期间,供应商只能报价一次,报价后不可修改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服务标准、证明链接、产品报价等任何信息。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比价项目。
9.供应商报价相同且符合报价规则的,应选择最早报价的成交。
10.对小微企业实行价格优惠政策。比价项目如关联了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应按照我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填写对小微企业执行的价格扣除比例。供应商响应的所有商品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供应商应上传针对商品生产厂家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系统自动用扣除后的价格比价、排名,实际成交价为未扣除价格前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11.产生成交结果后,供应商应72小时内确认订单,不可不确认订单或以商品价格错误、商品无库存、物流无法配送等不正当理由取消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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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7bid.cn/view/530/y2U-yZ4BMqitpwL5WXS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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