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内容: ECMO , 1 台。
二、技术需求
(一)技术参数:
1. 主机系统 ( 含应急自动驱动装置 )1 套
2. 泵驱动器工作原理:磁力驱动
3. 显示屏: 10.4 ”( 1024x768 )高分辨率 TFT 触摸屏
4. 中文操作系统,可实现数据及趋势图显示
5. 泵驱动器转速: 0-10000rpm
6. 流量范围为: 0 — 8L/min
7. 泵头最大进出口压差: 600mmHg
8. 监测功能
8.1 1 个流量传感器监测 ( -2 L/min 至 +8 L/min )
★ 8.2 4 个压力监测 ( -400 mmHg 至 +400 mmHg )
8.3 1 个气泡检测器监测
9. 报警功能
9.1 通路中的压力报警
9.2 温度报警
9.3 气泡监测报警,非接触式设计。
10. 零流量模式,防止治疗中停泵返流,治疗更安全。
★ 11. P1 压力限制功能:当压力达到设定安全值,泵速自动降低,避免血液损坏的发生。
12. 流量控制功能:如果流量偏离设定值,系统将自动调整泵速,确保设定流量达成。
13. 泵驱动器与主机可分离 , 可直接连电池使用,备用泵驱动器可以辅助预冲,紧急转运。
★ 14. 配备两个电动泵驱动器,主电动泵出现电子或者机械故障时,可以采用另一个电动泵驱动器操作,确保患者的安全。
★ 15. 电池:运行时间 120 -260 min (在 5.5 L/min , 6500 rpm 治疗参数下运行),两组电池,可快速拆卸。
★ 16. 具有转运功能:配备紧凑支架;备用驱动支架,适合多种情形下病人转运。
17. 设备类型: CF 级别
18. 数据传输: USB 接口
(二)升降温仪 1 台技术参数
1. 工作原理:电加热,水循环
2. 环境温度: 10 ~ 30 ℃
3. 升温功率:≥ 750W
4. 温度设定范围: 35 ~ 39 ℃
5. 温度设定精度: 0.1 ℃
6. 升温时间 ( 空载: 20 ℃至设定温度 ) :≤ 10 分钟
7. 工作噪音:≤ 35 分贝
★ 8. 治疗时不需要外接体温传感器
9. 具备机内出水和回水温度传感器及温度显示器
10. 显示设置工作及故障信息
11. 具备低水位声光报警
12. 磁联接循环水泵
13. 具备专用可移动支架
14. 具备快速联接水管
(三)空氧混合器 1 台技术参数
1. 氧浓度调节: 21%~100%
2. 流量调节:
2.1 0LPM~1.0LPM
2.2 0LPM~10LPM
3. 气源故障报警
3.1 供气压力差报警:供气气源压力差 >0.1MPa, 声觉报警
3.2 声觉报警至少 60s ,噪音至少 57dB ( A )
3.3 正常时,自动停止
注:以上★号条款为主要技术指标,如有一条不满足将视为无效投标。
三、商务要求:
1. 交货时间及地点:
( 1 )交货时间:交货日期为自本合同签字日起国产设备 1 个月内,进口设备 3 个月内,以供货方将产品送达采购方指定到货地点、卸货并 完成 安装 、调试 的日期为准。
( 2 )交付地点: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指定。
2. 付款方式:
货款的结算:货到安装调试、培训并 验收合格后 (中小企业要求 30 日内)(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60 日) , 付 100% 货款。
3. 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执行国家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根据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强制检验、检测、检疫、认证证明产生的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4. 安装调试:
货到后,供货方须在约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免费为用户进行安装、调试。
5. 技术服务及培训:
免费提供产品的中文使用说明、中文维修手册、中文操作手册和现场培训,并提供维护手册电子版文件,有标准的开放数字化接口(并配合甲方完成 HIS 系统的对接工作)等。
自带独立软件操作系统的(一般为进口设备),需提供系统备份。
特殊专科设备在现场培训的同时,应根据院方要求提供设备临床现场使用指导服务。
如产品属于特种设备,供货方应在产品安装前或者投入使用后 1 个月内配合相关科室完成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
6. 验收标准及方法: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 2017 〕 603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交付产品应为自验收之日前一年内生产的全新产品,否则不予验收。
7. 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
质量保证期为产品验收合格后 12 个月。
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供货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及质量要求者(包括且不限于以下情况:①质保期内同类故障发生 3 次及以上产品;②质保期内发生故障,修复期超过 14 个工作日;③质保期内维修响应时间超过 1 天),院方可要求进行退货处理,供货方应退还采购方支付的全部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免费保修服务期限为 3 年。保修期内,供货方必须在接到采购方报修通知后 4 小时内电话反馈, 24 小时内维修工程师到达现场, 48 小时内维修配件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在产品保修期内上门免费服务,须免费维护、维修或更换系统故障部件;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 , 可终生提供技术服务及维修服务 , 维修时只收部件费,并承诺所收部件费为全国最低价。免费保修服务应包含 “ 人工费 ” 、“配件费”等全部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采购方不负责其他任何费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 3.2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 3.3须具有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设备的信息须与产品备案证一致); 3.4须具有所投产品的有效经销授权(国产设备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