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医院经颅超声治疗头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2年07月28日 17:08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心医院经颅超声治疗头采购 |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医疗设备零部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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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中心医院 | ||
| 行政区域 | 明山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07月28日 17:08 |
| 预算金额 | ¥12.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刘戎、芦玲玲、许帅宏、李美玲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4-****5151 | ||
| 采购单位 | ****中心医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辽****路****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老师024-****576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辽****路****号****大厦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戎、芦玲玲、许帅宏、李美玲024-****5151 | ||
| 附件: | |||
| 附件1 | 论证意见表2.pdf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中心医院
项目名称:****中心医院经颅超声治疗头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经颅超声治疗头 6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原有设备名称:经颅超声—神经肌肉刺激治疗仪,本产品受知识产权保护(独立拥有专利或者著作权)产品,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且不存在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因此采购与原有设备相匹配的配件名称:经颅超声治疗头。项目符合《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第一款中第5项情形,故申请采购方式为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江西叶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路****号217室
三、公示期限
2022年07月28日 至 2022年08月0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现予公示 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采购人备查。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中心医院
地址:辽****路****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024-****5767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路****号****大厦
联系方式:刘戎、芦玲玲、许帅宏、李美玲024-****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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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7bid.cn/view/537/KY84RIIB60IdtqQhgms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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