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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半导体测试系统采购项目快速磋商公告

2026-06-05招标公告-公告竞争性磋商天津 - 南开区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天津大学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
预算 46.5万
省份/直辖市 天津 地区 南开区
采购单位 天津大学 查看22个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巩老师 022-****7504
代理机构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张余 182****2720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天津大学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半导体测试系统采购项目快速磋商公告

2026年06月05日 11:5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天津大学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半导体测试系统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电子和通信测量仪器/元件器件参数测量仪/半导体器件参数测量仪

采购单位 天津大学
行政区域 天津市 公告时间 2026年06月05日 11:55
开标时间 2026年06月12日 13:30
预算金额 ¥46.5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余、沙金祥、田孟田、王羽飏、赵彩萍、郭宣直
项目联系电话 182****2720
采购单位 天津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路****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巩老师、蔡老师022-****7504(招标办)
代理机构名称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路****号****大厦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余、沙金祥、田孟田、王羽飏、赵彩萍、郭宣直 182****2720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天津大学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天津大学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半导体测试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天津大学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半导体测试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DZC2026N005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余、沙金祥、田孟田、王羽飏、赵彩萍、郭宣直

项目联系电话:182****272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天津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路****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巩老师、蔡老师022-****7504(招标办)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余、沙金祥、田孟田、王羽飏、赵彩萍、郭宣直 182****2720

代理机构地址: ****路****号****大厦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DZC2026N0053

项目名称:天津大学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半导体测试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快速磋商

预算金额:46.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6.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半导体测试系统:1套。该设备可实现对功率器件的静态参数测量与分析,支持主流功率器件、功率模块和宽禁带半导体进行动静态特性参数测试与验证。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磋商,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磋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并不得分包转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或6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③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制造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gov.cn)、***网www.****.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代理机构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3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提供税款所属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7)若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6月5日至2026年6月10日出售磋商文件,每日9:00-11: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大厦

方式:<1>现场获取:天津市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大厦)。

<2>邮件获取:请将领取文件发送邮件至59****@****.com邮箱,邮件中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邮件主题为“获取磋商文件:项目编号+公司名称”;核对信息无误后,向供应商发送电子版文件领取表;供应商将填写完整的文件领取表电子版发送至上述邮箱,并支付文件费;确认收到电子版报名表及文件费后,向供应商发送电子版快速磋商文件。纸质快速磋商文件可自取或另行邮寄。(注:获取磋商文件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

售价:¥500 元(人民币)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路****号****楼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6月1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路****号****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缴纳磋商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整。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电汇、支票等缴纳方式的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电汇、支票转账未到账等情况,按供应商未缴纳保证金处理。(汇款信息需标注所投项目编号,只接受供应商银行账户电汇,汇款单位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汇款信息:开户名: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账 号:1229064858103020000000165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大学

地址:****路****号

联系方式:巩老师、蔡老师 022-****7504(招标办)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大厦

联系方式:张余、沙金祥、田孟田、王羽飏、赵彩萍、郭宣直 182****27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余、沙金祥、田孟田、王羽飏、赵彩萍、郭宣直

电 话:182****2720

二、开标时间:2026年06月12日 13: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1.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符合本国产品标准,需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8-4)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如提供的产品均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则无需提供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

供应商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全部产品是指货物或服务采购包件中包含的全部货物、服务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供应商除需提供以上声明函或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品成本占比承诺函(格式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8-5)。占比不足80%的,无需提供承诺函。(2)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46.500000 万元(人民币)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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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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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7bid.cn/view/537/Xs_1lZ4BLRKCxEZfTXb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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