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洛直政采招标新(2024)0042号
2.项目名称: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剪切波组织定量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8日
5.评审日期:2024年12月23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采购1套剪切波组织定量超声诊断仪;
2.采购范围:包含项目所需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6.质保期:3年;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三、中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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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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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直政采招标新(2024)0042号-1 |
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剪切波组织定量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
河南益广宏商贸有限公司 |
河南省****路****号****楼 |
660000.00 |
元 |
| 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1剪切波组织定量超声诊断仪海斯凯尔Mini7501660000.00 | |||||
四、评审专家名单
蔡美丽、刘智华、张卫星、孙爱国、梁超(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标准的50%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
收费金额:495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平台》、《***平台》、《****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
地址:****路****号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0379-****85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凯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城大道与九****广场****楼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379-****3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379-****3922
4.监管部门信息:
监管部门: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8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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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7bid.cn/view/551/IrUX95MBKlSs2WCcSZTK.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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