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同江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责任公司平房仓项目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 黑龙江同江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责任公司平房仓项目工程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黑龙江同江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责任公司平房仓项目工程监理
1.2项目编号: FW082026GK003378
1.3服务内容:完成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1.4监理服务期限:本项目施工开始至竣工结束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1.5服务地点:****城区西侧,沿江大道与滨江路交口,东侧为滨江路,西侧紧邻松花江
1.6采购预算:91.8万元人民币(含税等全部费用)
1.7其他:
1.7.1 工程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216029.63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17480.55平方米,其中新建地上建筑面积17320.85平方米及室外配套相关工程,其中新建地下室面积消防水泵房及消防水池面积159.70平方米。建设高大平房仓 1 ,轴线尺寸 117.7m×54m,单仓占地面积 6454.38平方米,单仓建筑面积 6454.38平方米。建设高大平房仓 2 ,轴线尺寸 197.55×54m,单仓占地面积10791.93平方米,单仓建筑面积 10791.93平方米。总计算仓容8.0万吨。
1.7.2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9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06月30日,总工期:293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1.7.3 质量标准:合格
1.7.4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2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以及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提供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近3个月(2026年4月-2026年6月)企业为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参与本项目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如为退休人员或依法提前退休的,则无需提供养老保险证明,需提供人员的退休证明(如退休证或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职工提前退休审批表》等)及企业与其签订的聘任合同。
2.3 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成员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黑建规〔2026〕3号)文件要求执行,且需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及甲方需求,随时增派监理人员,具体要求按合同约定执行。
2.4 信誉要求:
2.4.1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网(****.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2.4.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2.4.3 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资质未处于“资质异常状态”。以投标截止***平台(111.42.127.146:8095/hibsmp/indexController/findIndex)“资质动态核查”专栏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7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08月12日09时00分至2026年08月18日 17时00分 (北京时间)期间,通过“企业信用代码+密码”***平台获取采购文件。
3.2请供***平台网站关于本项目的变更公告及澄清答疑文件,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3.3 CA证书办理方式:线上办理--***网首页-统一注册认证入口(初始入口)进行账号登录,通过“企业信用代码+密码”方式登录,点击证书申请,按页面提示进行CA证书办理。
线下办理地址:****路****号****楼
CA证书办理咨询:0451-****8888
4系统使用费
4.1系统使用费300元/标包。支付方式: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项目结束后进入项目标书获取界面开具发票。
4.2供应商缴纳系统使用费后方可上传投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0。
5.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无。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账号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生成的银行账户。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投标将被否决。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的递交(上传)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1日13时30分,供应商应在截***平台递交使用CA锁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7开标/评审时间及地点
7.1开标/评审时间:2026年08月21日13时30分
7.2开标/评审地点:***平台
8发布公告的媒介
***平台(www.****.com)、***平台(www.****.com发布,***网址转载无效。
9异议
参与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10联系方式(异议受理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同江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同江市西区通港路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32****5255
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街****号
联 系 人:孙晓丹、李海洋
电 话:0451-****5888转3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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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7bid.cn/view/573/UjC1758Bni4p5U9XUmn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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