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京外基地公共基础保障条件一期建设项目(第二阶段)第三方检测服务采购招标人为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京外基地公共基础保障条件一期建设项目(第二阶段)第三方检测服务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ZKX-XJD-26-01410。
内部编号:ZKX20260801A318。
2.2 招标项目名称: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京外基地公共基础保障条件一期建设项目(第二阶段)第三方检测服务采购。
2.3 招标范围
投标人向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本项目提供以下内容的检测和技术服务。同时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委托现场总承包单位进行管理,投标人应按照相应管理要求提供服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对本项目涉及结构安全、地基基础(含桩基)、主要使用功能构件及其他重要部位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原材料、试块、金属结构、工程实体质量等进行检验检测,并出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的检测报告,作为质量验收的证明文件。
对采购方监督、检查过程中所需的技术咨询、论证分析等需求,与有专业资质的实验室、检验机构、设计单位等一同提供技术服务。(对于采购方所要求的检测项目、技术咨询、论证分析等,超出本采购任务书中检测范围内的检测项目,投标人仍需要提供检测服务,检测服务金额参考《沈阳市建设工程检验检测机构检测项目市场参考价通知》(沈建质安协通[2025]22号)通知内所列市场参考价下浮40%,无市场参考价的检测项由双方协商确定。进行检测第三方检测机构应提供工程所需的技术服务。对于超出投标人检验检测资质的项目,投标人需委托专业资质的实验室、检验机构、设计单位等,投标人委托专业资质的机构前应将检测机构的相应资质、报价等材料报采购方进行备案。)所有检测标准及试验方法按照最新发布的标准及设计技术规格书要求为准。
2.5 服务期:预估24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整体交工验收后3个月止。其中:(1)投标人收到施工承包商的样品后,应在7个工作日或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完成检测工作,并提供最终检测报告、清单。(2)如有紧急需求,采购方要求加快检测进展,投标人应积极配合。
2.6 服务地点/工作成果提交地点:****城市徐大堡镇海滨村原子能院京外基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3.2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3人员要求:
a.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必须建立与采购方相适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人员职责和分工,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现场经理、各专项负责人、专项组成员、项目接口联络人员等。
b.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现场经理应具有从事相关项目管理经验。
c.项目人员目前从事同类检测工作三年(含)以上。
d.项目人员有经过业务培训,考核取得社会机构签发相关检测方面的资质证书及授权签字能力证明等类似证明材料。
e.项目人员熟悉并掌握相关技术规范,熟练使用相关所有仪器设备。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满足上述人员要求,提供加盖单位章的承诺函。
3.4信誉要求:
a.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b.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c.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d.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e.未被中核集团及原子能院纳入黑名单、灰名单等(不包含已释放的);
f.不存在核安全监管“两个零容忍”情形,被核安全监管部门明确停工处罚的,或即将面临停工处罚的。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满足上述信誉要求,提供加盖单位章的承诺函。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才具有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3日至2026年9月10日17时(北京时间),登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www.****.com)完成在线注册(按照《***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注册咨询电话021-****2300),注册成功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平台完成付费后即可在线下载招标文件(****中心供应商服务)。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开标后一周左右登陆购买文件时填写的有效的电子邮箱下载标书款发票),售后不退。
4.3***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4其他事项说明: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潜在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招标文件的;
(2)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9月24日09时00分。
5.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开标地点):电***平台进行提交,其他任何方式提交将不予接受。如需参加现场开标会议的,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甲19号北京****楼会议室。
5.3***平台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5.4投标文件(仅限归档使用)邮寄地址:***平台下载并打印纸质投标文件叁份,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甲19号北京****楼,金宇(010-****9366)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平台(www.****.com)***平台(www.****.com)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新镇
联系人:闫国庆
电话:010-****7604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信工程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金沟河路与采石北路十****楼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10-****9394
项目负责人:金宇
电话:010-****9366
传真:010-****9153
电子邮件:zh****@****.com
8. 其他说明
8.1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
8.2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平台核发的单位数字证书,使用单位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至***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单位数字证书或单位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如有)不承担任何责任。
8.4数字证书办理、线上付费(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保证金等)、在线异议等投标详细操作参照《***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中心供应商服务)。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纪检监督部举报电话:010-****7861。
2026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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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7bid.cn/view/573/eT2tZqABni4p5U9X1C__.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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