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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辽宁省盘锦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生态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填平补齐项目(JH25-210000-58608(LNZC2026-0122))更正公告(一)

2026-04-30招标变更-变更辽宁 - 盘锦市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辽宁省盘锦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生态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填平补齐项目
省份/直辖市 辽宁 地区 盘锦市
采购单位 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查看24个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陈阳 189****1117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计划编号:JH25-210000-586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NZC2026-012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辽****中心生态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填平补齐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澄清或修改)事项 更正(澄清或修改)前 更正(澄清或修改)后

招标文件 第四章 评标方法

附件3 评分细则 包号:LNZC2026-0122-1 商务部分 业绩1

投标人业绩:
提供投标人的包含本包组中1-1声学多普勒流速剖面仪、1-4便携式非甲烷总烃监测仪(催化氧化法/气相色谱法)、1-5便携式X-γ剂量率仪、1-7便携式多种气体分析仪、1-10小型化环境空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1-12烟尘测试仪(配β射线采样枪)、1-21多路动态气态配气仪的销售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合同中每包含一种产品得0.5分,包含多台套同一种产品的按一种产品计分,满分5分。
注:必须与所投产品品牌型号完全相同。合同未盖章、盖章不清晰,以及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不清楚的,视为无效业绩。
投标人业绩:
提供投标人的包含本包组中1-1声学多普勒流速剖面仪、1-4便携式非甲烷总烃监测仪(催化氧化法/气相色谱法)、1-5便携式X-γ剂量率仪、1-7便携式多种气体分析仪、1-10小型化环境空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1-12烟尘测试仪(配β射线采样枪)、1-21多路动态气态配气仪的销售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同一个合同中每包含一种产品得1分,包含多台套同一种产品的按一种产品计分;不同合同中包含相同产品的可重复计分,满分5分。
注:合同未盖章、盖章不清晰,以及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不清楚的,视为无效业绩。
招标文件 第四章 评标方法
附件3 评分细则 包号:LNZC2026-0122-1 商务部分 业绩2
所投核心产品业绩:
提供所投核心产品的销售合同(投标人业绩中已计分的,不再重复计分),投标人为制造商时,提供投标人销售合同;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可以提供投标人代理销售合同或制造商销售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合同中每包含一台核心产品得1分,包含多台套核心产品可累加计分,满分5分。
注:必须与所投产品品牌完全相同。合同未盖章、盖章不清晰,以及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不清楚的,视为无效业绩。
所投核心产品业绩:
提供所投核心产品的销售合同(投标人业绩中已计分的,不再重复计分),投标人为制造商时,提供投标人销售合同;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可以提供投标人代理销售合同或制造商销售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合同中每包含一台核心产品得1分,包含多台套核心产品可累加计分,满分5分。
注:合同未盖章、盖章不清晰,以及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不清楚的,视为无效业绩。
招标文件 第四章 评标方法
附件3 评分细则 包号:LNZC2026-0122-2 商务部分 业绩1
投标人业绩:
提供投标人的包含本包组中2-2全自动石墨消解仪、2-3微波消解仪、2-8快速溶剂萃取仪、2-9热脱附仪、2-10三位一体自动进样器(含顶空、自动固相微萃取和液体自动进样)、2-13真空平行蒸发浓缩仪、2-14全自动吹扫捕集仪的销售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合同中每包含一种产品得0.5分,包含多台套同一种产品的按一种产品计分,满分5分。
注:必须与所投产品品牌完全相同。合同未盖章、盖章不清晰,以及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不清楚的,视为无效业绩。
投标人业绩:
提供投标人的包含本包组中2-2全自动石墨消解仪、2-3微波消解仪、2-8快速溶剂萃取仪、2-9热脱附仪、2-10三位一体自动进样器(含顶空、自动固相微萃取和液体自动进样)、2-13真空平行蒸发浓缩仪、2-14全自动吹扫捕集仪的销售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同一个合同中每包含一种产品得1分,包含多台套同一种产品的按一种产品计分;不同合同中包含相同产品的可重复计分,满分5分。
注:合同未盖章、盖章不清晰,以及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不清楚的,视为无效业绩。
招标文件 第四章 评标方法
附件3 评分细则 包号:LNZC2026-0122-2 商务部分 业绩2
所投核心产品业绩:
提供所投核心产品的销售合同(投标人业绩中已计分的,不再重复计分),投标人为制造商时,提供投标人销售合同;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可以提供投标人代理销售合同或制造商销售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合同中每包含一台核心产品得1分,包含多台套核心产品可累加计分,满分5分。
注:必须与所投产品品牌完全相同。合同未盖章、盖章不清晰,以及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不清楚的,视为无效业绩。
所投核心产品业绩:
提供所投核心产品的销售合同(投标人业绩中已计分的,不再重复计分),投标人为制造商时,提供投标人销售合同;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可以提供投标人代理销售合同或制造商销售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合同中每包含一台核心产品得1分,包含多台套核心产品可累加计分,满分5分。
注:合同未盖章、盖章不清晰,以及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不清楚的,视为无效业绩。
招标文件 第四章 评标方法
附件3 评分细则 包号:LNZC2026-0122-3 商务部分 业绩1
投标人业绩:
提供投标人的包含本包组中3-1激光粒度仪、3-2离子色谱仪(包括阴、阳离子)、3-3气相分子吸收光谱仪、3-5全自动高锰酸盐指数分析仪、3-6全自动红外分光测油仪、3-7全自动化学需氧量分析仪、3-8全自动紫外测油仪、3-9全自动氨氮分析的销售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合同中每包含一种产品得0.5分,包含多台套同一种产品的按一种产品计分,满分5分。
注:必须与所投产品品牌完全相同。合同未盖章、盖章不清晰,以及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不清楚的,视为无效业绩。
投标人业绩:
提供投标人的包含本包组中3-1激光粒度仪、3-2离子色谱仪(包括阴、阳离子)、3-3气相分子吸收光谱仪、3-5全自动高锰酸盐指数分析仪、3-6全自动红外分光测油仪、3-7全自动化学需氧量分析仪、3-8全自动紫外测油仪、3-9全自动氨氮分析的销售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同一个合同中每包含一种产品得1分,包含多台套同一种产品的按一种产品计分;不同合同中包含相同产品的可重复计分,满分5分。
注:合同未盖章、盖章不清晰,以及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不清楚的,视为无效业绩。
招标文件 第四章 评标方法
附件3 评分细则 包号:LNZC2026-0122-3 商务部分 业绩2
所投核心产品业绩:
提供所投核心产品的销售合同(投标人业绩中已计分的,不再重复计分),投标人为制造商时,提供投标人销售合同;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可以提供投标人代理销售合同或制造商销售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合同中每包含一台核心产品得1分,包含多台套核心产品可累加计分,满分5分。
注:必须与所投产品品牌完全相同。合同未盖章、盖章不清晰,以及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不清楚的,视为无效业绩。
所投核心产品业绩:
提供所投核心产品的销售合同(投标人业绩中已计分的,不再重复计分),投标人为制造商时,提供投标人销售合同;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可以提供投标人代理销售合同或制造商销售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合同中每包含一台核心产品得1分,包含多台套核心产品可累加计分,满分5分。
注:合同未盖章、盖章不清晰,以及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不清楚的,视为无效业绩。
招标文件 第四章 评标方法
附件3 评分细则 包号:LNZC2026-0122-4 商务部分 业绩1
投标人业绩:
提供投标人的包含本包组中仪器设备的销售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合同中每包含一种产品得0.5分,包含多台套同一种产品的按一种产品计分,满分5分。
注:必须与所投产品品牌完全相同。合同未盖章、盖章不清晰,以及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不清楚的,视为无效业绩。
投标人业绩:
提供投标人的包含本包组中仪器设备的销售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同一个合同中每包含一种产品得1分,包含多台套同一种产品的按一种产品计分;不同合同中包含相同产品的可重复计分,满分5分。
注:合同未盖章、盖章不清晰,以及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不清楚的,视为无效业绩。
招标文件 第四章 评标方法
附件3 评分细则 包号:LNZC2026-0122-4 商务部分 业绩2
所投核心产品业绩:
提供所投核心产品的销售合同(投标人业绩中已计分的,不再重复计分),投标人为制造商时,提供投标人销售合同;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可以提供投标人代理销售合同或制造商销售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合同中每包含一台核心产品得1分,包含多台套核心产品可累加计分,满分5分。
注:必须与所投产品品牌完全相同。合同未盖章、盖章不清晰,以及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不清楚的,视为无效业绩。
所投核心产品业绩:
提供所投核心产品的销售合同(投标人业绩中已计分的,不再重复计分),投标人为制造商时,提供投标人销售合同;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可以提供投标人代理销售合同或制造商销售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合同中每包含一台核心产品得1分,包含多台套核心产品可累加计分,满分5分。
注:合同未盖章、盖章不清晰,以及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不清楚的,视为无效业绩。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同步进行变更,请依据更正后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心

地 址:辽宁****大街****号

联系人:陈阳

联系电话:189****11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心****中心

地 址:****路****号****大楼

项目联系人:李向东

联系电话:024-****7776

****中心

2026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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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7bid.cn/view/608/Dt8Z3J0Bni4p5U9XD7G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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