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委托,****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天津市大气环境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天津市大气环境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TGPC-2022-A-0103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7月25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16页“红外热成像仪”第10条分辨率改为不小于320×256。
(二)本项目延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 网上应答时间:2022年7月25日9:00至2022年8月30日8:30,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中心网(网址:http://****.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进行应答并提交。
2.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8月30日8:30。***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winaip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方为有效投标。
3. 开标解密时间:2022年8月30日8:30至9:30完成开标解密的投标为有效投标。
4. 网上开标公示时间:2022年8月30日9:30至12:00。
三、更正日期
2022 年8月12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杨光、鲁志强、尹敬红
(二)联系电话:022-****8301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天津市流域环境行政执法队)
(二)采购人地址:****路****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赵国成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1789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路****号****楼。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中心(传真号:022-****8304)。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中心
2022 年8月12日
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 天津市大气环境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项目(项目编号: TGPC-2022-A-0103 )的更正公告第 2 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 022-****8304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7bid.cn/view/69/9oKCkYIBNbl4zXRdsX3C.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