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局实际工作需求,现就连云港市灌云生态环境局北京普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和原子荧光光度计维修项目进行公开询价,诚邀符合条件的询价申请人踊跃参与报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连云港市灌云生态环境局北京普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和原子荧光光度计维修项目。
2.采购需求:
本项目需要更换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的石墨锥和传感器;原子荧光光度计线路接口漏气,需要更换管路配件。
采购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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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采购需求 |
供货期限 |
质保期 |
报价(元) |
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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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北京普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和原子荧光光度计维修项目 |
本项目需要更换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的石墨锥和传感器;原子荧光光度计线路接口漏气,需要更换管路配件。 |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
1年 |
10000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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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合计: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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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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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10000元,大写(一万元整)超过本标段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文件,以及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能力的相应证明材料。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成交后严禁分包或转包。
(三)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三、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参与询价的单位需将报价单及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按我方附件中提供的文档格式通过电子邮件提供给灌云生态环境局,我局将各单位的报价进行综合评判后确认中标单位。任何逾期或迟交的资料,概不受理。电子邮箱:84****@****.com,邮件接收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中午12点。
四、成交原则
采购单位将在报价文件截止时间的次日组织评标小组,对采购项目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在确保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要求的前提下,评标小组将按照询价响应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确认采购项目的成交候选人。
五、合同签订、履约期限及付款方式
1.成交单位在接到成交通知后,须在5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成交单位的报价单及相关资料将作为合同签订的依据。若发生违约行为,成交单位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违约条款及其他未尽事宜,将在双方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2.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
3.付款方式:采购完成通过我方验收后付款。
六、本次询价相关联系事项
联系人:崔博,联系方式:137****1901
地址:连云****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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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7bid.cn/view/8631/wDe_O6ABni4p5U9X2-A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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