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办计划公告
采办包名称:
海油发展 - 化工品类部 - 工技公司酚胺树脂油头 FP-05 采购单项协议 -20230308 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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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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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技公司酚胺树脂油头 FP-05 采购单项协议 |
见附件 1 |
2023 年 03 月 |
见附件 2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 2023 年 03 月 08 日)至( 2023 年 03 月 14 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 该 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油能源发展****中心
2023 年 03 月 08 日
附件 1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1 、需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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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型号 |
预估 数量及单位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付款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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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酚胺树脂油头 FP-05 |
工业品 |
450吨 (三年) |
订单下达后 5天 内交货 |
滨海新区南港工业区新厂库房,具体以采购订单为准。 |
银行电汇,验收合格 45日付款 |
2 、主要技术指标:
★ ( 1)酚胺树脂油头FP-05组成:
以双酚 A型酚胺树脂为起始剂,按照双酚A酚胺树脂与环氧丙烷质量比1:5的比例进行生产。双酚A酚胺树脂的组成:采用双酚A、甲醛、四乙烯五胺为原料开展树脂合成,三者摩尔比例为1:4:(3.5-4.5)。产品生产前与甲方技术人员进行沟通,严格按照双方技术人员确认的生产工艺配方执行, 具体工艺实施以双方确认工艺为准 。 乙方需对此进行书面承诺。
聚醚 基本工艺 :首先抽入占物料质量 16.62%的起始剂双酚A酚胺树脂,升温,同时抽真空、搅拌;升温到90℃以上时,关闭真空阀,向反应釜中加入占物料质量0.30%的氢氧化钾;当温度升到100℃以上时,抽真空减压脱水15-30min;脱水合格后进行氮气置换,置换3次;抽真空,当温度达到130℃以上时,投加占总物料质量83.08%的环氧丙烷,控制反应温度在140-150℃之间,直至环氧丙烷反应完毕。降温至80℃以下,出料。
★ ( 2)酚胺树脂油头FP-05满足以下技术要求,需提供质检报告。乙方需对此进行书面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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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技术要求 |
项目 |
指标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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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酚胺树脂油头FP-05 |
外观 |
淡黄色至棕黄色粘稠液体,无可见杂质 |
YTHG-04-BY-711 202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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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 |
8.0~10.0 |
精密 pH试纸或GB/T9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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羟值 mgKOH/g |
200-240 |
GB/T 12008.3 塑料 聚醚多元醇 第3部分:羟值的测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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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要求 |
送货周期 |
产品到货周期应在 5天内,退换货周期应不超过3天 |
以通知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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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货附带资料 |
随货物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送货时需带送货单、 MSDS、出厂质检报告合格单,送货单需附带到货通知的立项号或合同号)。 |
★ ( 3)涉及原料技术指标如下:
a.双酚A酚胺树脂:
卖方第一次供货需要提供双方确认工艺的满足现场需要的双酚 A酚胺树脂工业生产样品5L,作为标准对标样品,同时还需提供第一批次树脂的红外图谱和核磁图谱,用于后续产品质量追溯。每批次产品送货时需提供用于此批次生产的1L双酚A酚胺树脂样品。乙方需对此做出书面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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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技术要求 |
项目 |
指标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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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酚 A酚胺树脂 技术要求 |
外观 |
黄色至棕黄色均一 粘稠液体, 无杂质异物 |
目视观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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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 |
8 .0~ 10 .0 |
精密 pH试纸或GB/T9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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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光率 |
1.5±0.1 |
折光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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谱图验证 |
红外谱图对比 |
特征官能团峰重合 ,分布面积基本吻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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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磁谱图对比 |
特征峰化学位移、积分面积、裂分情况基本吻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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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环氧丙烷: 环氧丙烷应符合《GB/T 14491 工业用环氧丙烷》规定的合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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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指 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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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 |
无色透明,无机械杂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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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氧丙烷的质量分数, %,≥ |
99.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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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度, Hazen单位(铂-钴色号),≤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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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分, %,≤ |
0.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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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度(以乙酸计)的质量分数, %,≤ |
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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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醛 +丙醛,%,≤ |
0.020 |
c.氢氧化钾:氢氧化钾应符合《GB/T 1919-2014 工业氢氧化钾》中的LM的Ⅰ型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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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指 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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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 |
白色片状固体,无可见杂质异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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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氧化钾( KOH)含量,% ≥ |
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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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酸盐(以 K 2 CO 3 计), % ≤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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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化物(以 Cl 计) ,% ≤ |
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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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盐(以 SO 4 计), % ≤ |
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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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酸盐及亚硝酸盐(以 N 计),% ≤ |
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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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 Fe),% ≤ |
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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钠( Na)% ≤ |
1.0 |
3 、 项目联系人
请感兴趣的供应商于 2023 年 03 月 14 日 17:00 前,与我方联系人接洽。
联系人: 刘娜
电 话: 022-****1056
邮 箱: li****@****.****.cn
附件 2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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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1.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3.申请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有效代理证书,代理商 不得 为项目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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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7bid.cn/view/866/FFJDv4YBrJMGkIx-gEA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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